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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现在物业服务,没有人说物业的好话的。业主经常在业主群批评物业的问题:楼道清洁一个月没做,房子漏水物业不管,自家的、或公共下水道堵了无人疏通、楼道、电梯的灯坏了,不能及时更换,物业把外来车引进小区赚钱,植物被车撞坏,物业不管。以上批评物业种种问题,但物业仍然是不整改,业主们最后不交物业费,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个小区如果有百分之四十以上的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就缺少必要物业费,自然更加降低物业服务,最后损坏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交了物业费的业主是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支撑物业服务费用,这是对交物业费的业主的不公平,长期下去,物业年年亏损,支撑不下去了,就退出小区,小区没有物业,那是更混乱,就是物业不撒出小区,向法院状告业主不交物业费,业主往往败诉,不被法院罚款,算是好的。

物业的服务搞不好,有的业主提出让社区接管物业,把物业赶出小区。社区是否有能力管小区的公众事务呢?对于只有七、八层楼房,即没有电梯,也没有绿化,社区完全可以接管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对于十几楼以上的小区,即有电梯、又靠水泵送水到高层、小区绿化面积达百分之三十以上,要维护保养一系列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保证存活率,社区没有以上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也管不好小区。这就是社区宁愿小区有个管理上有种种问题的物业,也不愿取消物业,接管小区的物业管理

不交物业费,谁是谁非,不交物业费,不任物业和业主是被告还是原告,物业控诉业主说:这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物业无法有资金搞好物业服务。业主控诉物业:物业的服务差,凭什么还交物业费?法院在判决物业纠纷时,常判决业主交纳百分之七十的物业费。这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还是有和稀泥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