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旅居南京一段时间,遍访风景名胜与名人故居,成为我的一大乐趣。近日,走进四条巷77号,修缮一新的李公祠朱柱黛瓦,雕梁画栋,照壁高七米,成为南京现存祠堂照壁中尺寸最大、等级最高的一座。这是纪念谁的地方?答案是李鸿章。但见参观者进进出出,有拍照打卡的年轻人,也有扶杖细读的老人。站在享殿正中,仰头望着那八根大红柱和镏金菩萨雕塑时,一个问题在我的头脑中始终挥之不去:李鸿章有何德何能,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配享如此规格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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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祠堂始建于1901年,是慈禧太后下令敕建的十处专祠之一。晚清腐败政府纪念李鸿章可以理解,毕竟李鸿章是为这个政权服务的,不管他办过多少害国害民的缺德事,他都是于清政府有功的。但李鸿章这个人,放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来看,可不能算是“有功之臣”。相反,他是一个可以与蔡京、秦桧、严嵩这些大奸臣并肩而坐的人物。我的看法,修他的祠堂如果是为了“保护文物”,应设跪像,李公祠改为李贼祠才对。

李鸿章的“功”是经不起细看的。他作为晚清首辅办了三件大事,一是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二是操办洋务,三是筹建北洋水师并与日本作战,但没有一样是成功的。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是为腐朽的清王朝续命,其经营和领导的淮军攻破天京后大规模屠城,李鸿章的顶戴花翎沾满了太平军将士的鲜血;洋务运动,他确实办了江南制造总局、轮船招商局,开了近代化先河,但那些企业“由封建官僚掌权,机构庞大,经营不善”,且“从未向外国侵略者发射过一枪一炮,屠杀的尽是中国人民”;北洋水师,他倾注心血,号称亚洲第一,结果甲午一战全军覆没,丁汝昌自杀殉国,邓世昌撞船殉国,李鸿章在战后代表清政府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就是经他的手割让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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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李鸿章之“过”,他的“过”是怎么洗都洗不白的。从签署《中法新约》到《马关条约》,从《中俄密约》到《辛丑条约》,中国近代史上最屈辱的一页页,签字栏里都有“李鸿章”的大名。有人辩解说“他是替慈禧背锅,本人做不了主”。这话只对了一半。签约确实要朝廷点头,但列强为什么每次都点名要他?因为他的表现一贯“符合列强的利益要求”,他的脊梁向来是软的。更令人痛恨的是,李鸿章竟借签约发国难财,据史料记载,李鸿章签署《中俄密约》时,曾收受沙俄方面巨额贿赂,俄国外交部官员在回忆录中直言“在东方,良心有它的价钱”。民间讥讽“宰相合肥天下瘦”,并非空穴来风。梁启超估算其家产逾千万两,容闳称其私产达四千万两,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李鸿章绝对不是清官,他是历史上可与和珅比肩的大贪官之一。

把“李公祠”升格为省级文保单位,保存的是建筑,不是历史评价。但这个地方叫“李公祠”太尊敬他了,他何德何能可称“李公”,叫李奸祠或李贼祠都更贴切。修缮团队在技术上做得很好,“新旧可读、原真可辨”,甚至刻意用现代材料复建缺损部分,让参观者一眼分辨真假文物。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历史建筑应该被保护,因为它是历史的见证;但李鸿章这个人,是不值得被歌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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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认可李鸿章这个人的。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给中华民族带来的灾难,远大于他办洋务的那点“贡献”。他曾亲手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把东北的铁路权卖给沙俄,把几千万两白银的赔款压在中国百姓头上。这样一个人,怎么配叫“李公”?我的建议,“李公祠”不必拆,但名字必须改,应该把历史真相写清楚:这里纪念的不是英雄,而是一个在民族危亡时刻,选择了保全自己而非国家的人。并且我认为:如果给他设一个“跪像”并把名字改为“李贼祠”,应该会吸引更多的游客来看看这个地方,顺便打他的跪像几个耳光,以泄心中的怨气,如西湖边上秦桧四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