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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准确适用法律,宁江区人民法院于6月11日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孟某诈骗案再审审查工作。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宜兵主持会议,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猛依法列席会议。
会议围绕已生效的判决展开专题审查。经查,孟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至2010年6月16日。在缓刑考验期内,孟某又于2009年实施4起诈骗犯罪,原审法院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未依法撤销前罪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参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合议庭提交的再审审查报告,一致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第69条规定,应通过院长发现程序启动再审。王宜兵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审委会要严把法律适用关,对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案件必须依法纠错,绝不姑息。
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检联动深化法律监督、凝聚司法合力的有力体现,既保障了再审纠错的程序公正,也提升了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下一步,宁江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委会制度优势,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以法检联动常态化助推司法裁判统一化,切实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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