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有个00后的小伙子,酒后去酒店按摩,结果持刀威胁技师,还把人扎伤了。
酒店工作人员把技师救出来之后,这个小伙子自己从楼上坠亡了。家属把酒店告了,索赔45万多。
去年9月8号凌晨1点多,小伙子刘某跟同事聚餐喝了酒,然后去中山一家酒店五楼的房间做按摩。
去之前他情绪就不太对,给同事发微信说"我走了,来生再见",还说当晚本来想对两个同事下手,最后没下去手。
按摩的时候,刘某突然从背后扑向技师蒙某,拿着一把水果刀威胁人家脱衣服。蒙某反抗的时候,胸口被扎伤了,她用手攥住刀刃,大声呼救。
最后鉴定下来,蒙某左胸、手掌、手指都有伤口,构成轻微伤。
一个女孩子大半夜遇到这种事,得多害怕。
好在酒店经理听到呼救冲进房间,从后面抱住刘某,把受伤的技师给救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把刀踢到了门外,叫人在门口守着,自己下楼去拿钢叉、打电话报警。
就在工作人员在门口看守的这段时间里,刘某把窗户的限位器给弄坏了,自己爬到了窗外的平台上。
快到3点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他坠楼了,赶紧打急救电话、再报警。
最后刘某因为高坠导致内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出事之后,刘某的家属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说酒店房间有安全隐患,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45万6千块钱。
法院怎么判的呢?
法院查清楚了事实情况:第一,窗户是合规的,而且装有限位装置,是刘某自己暴力破坏的;
第二,刘某是主动做出危险行为才坠亡的;
第三,酒店从救人、报警到叫急救,整个流程处置得都合理。
所以最后法院认定,酒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坠亡没有过错,驳回了全部的索赔请求。
这个判决出来之后,大家都说这才是公正的判决。不是谁死谁有理,也不是谁闹谁有理。法理不能纵容歪理。
说实话,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确实让人惋惜。但惋惜归惋惜,对错是非得分清楚。刘某持刀威胁、伤害他人,这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他自己选择了暴力,选择了破坏窗户爬出去,那后果就得自己承担。
这些年我们见过不少类似的案子,有的人违法犯罪了,出了事家属反而去索赔,还振振有词。
好像只要人死了、受伤了,就一定得有人负责、有人赔钱。这种"谁死谁有理""谁弱谁有理"的逻辑,真的行不通。
法律讲的是过错,讲的是因果。你自己违法犯罪,自己选择危险行为,出了事让别人买单,这说不过去。
法院这次的判决,就是在明确这个边界: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该担的责,一分也不用担。
冲动是魔鬼,违法犯罪的代价有时候比你想象的要沉重得多。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坎过不去,非要走极端?既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最后留给家人的只有无尽的痛苦。
也想跟那些遇事就想索赔的家属说一句,真要是对方有过错,该维权维权,该索赔索赔,法律会支持。
但如果错在自己这边,还是得理性面对。与其把精力花在找人背锅上,不如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法治社会,讲的是道理,讲的是法律。
公正的判决就是要让守法的人安心,让违法的人付出代价。这样的判决多了,社会风气才能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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