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自贡市兴川南街南湖公馆小区的合法业主。本小区消防设施,自2012年投入运营以来,长期持续脱保,已全面报废多年。物业公司为了最小成本规避脱保责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私自单方面对消火栓供水管网实施室外架空敷设改造,我们作为业主,坚决反对,具体事实、法律依据及诉求如下:
一、本次管网彻底报废、系统瘫痪的全部责任归属于该物业公司
1. 小区室外消火栓管网完全报废、整体瘫痪,并非自然老化、不可抗力或业主使用原因导致,而是物业长期未履行日常维保、巡检、防腐、检漏、维修义务,履职失职、拖延处置、疏于管理直接造成。经查,自2012年以来,物业只能提供本小区2018年至2019年的消防维保合同,消防设施属于长期持续脱保状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2024修订)》《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负有对共用消防设施常态化维护、检测、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的法定职责。
因物业未依法履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共用消防设施损毁、报废、失效的,相关维修、更新、改造全部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严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将责任与成本转嫁给全体业主。
二、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决定将管网改为室外架空敷设
1. 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附属设施、公共构筑物,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2. 将原有合法埋地管网擅自变更为长期室外架空敷设,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使用形态与功能,该事项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必须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物业公司不享有单方决定权、单方施工权。
3. 本次整改系因物业履职过错引发的修复工程,并非紧急新增建设项目,管网敷设方式、施工点位、外观影响等直接关系全体业主公共权益,方案必须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物业不得擅自决策。
三、业主合法、合理、合规反对架空方案的理由
1. 过错责任在物业,不应由业主承担负面影响。
管网报废是物业履职失职所致,全体业主无任何过错,不应被迫接受架空管网带来的小区景观破坏、公共空间占用、通行受影响等不利后果。
2. 技术合规不等同于可强制实施。
现行消防规范虽未禁止架空敷设,但埋地敷设是本小区原始设计方案,也是居住区管网最优永久敷设形式。物业选择架空方案,实质为缩减自身施工成本、降低施工难度,规避其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应负完全责任,以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为代价,该方案不具备合理性与正当性。
3. 长期架空存在多重安全与管理隐患。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2.10款规定:“架空充水管道应设置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摄氏度的区域”。室外架空管网相比埋地管网,存在锈蚀速度快、易受外力碰撞损坏、高空坠物风险、后期维护频次高、影响小区整体品质等问题,将持续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物业不可将临时管网设施作为永久设施搭建。
四、业主正式诉求
1. 坚决反对物业单方面推进室外架空管网施工,立即停止所有架空施工计划、进场准备工作。
2. 本次管网改造产生的材料、人工、施工、返工、后期维保等全部费用由物业公司全额自行承担,严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严禁变相向业主分摊费用、抬高物业相关收费。
3. 本次整改严格按照项目原始设计,优先恢复地下埋地环状管网。
4. 若因消防应急抢修确需采用短期临时架空方式,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对全体业主进行全面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并取得业主同意;由物业公司出具正式书面承诺书,明确临时架空使用期限、到期无条件由其自费改回埋地管网,同时承担美化整改、安全防护、隐患处置及相关补偿的全部责任;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绝不允许临时架空转为永久设施。
5. 要求物业向全体业主出具书面回复,明确最终整改方案、责任划分、费用承担方式、施工形式及完整实施时限。
6、物业无视业主合法权益,能长期消防脱保,并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强行组织施工,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管理责任,请求政府重视民生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检查监管督促各级部门履职尽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对此,官方进行了如下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在网上反映的“物业恶意脱保致消防系统全面瘫痪,整改敷衍了事。”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贡南湖公馆小区位于高新区红旗街道,兴川南街南湖路75号,小区共计3497户,住宅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容积率1.6,绿化率12%。目前由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自贡分公司提供小区物业服务。
二、相关问题核实处理情况
(一)物业公司消防维保工作履职情况,通过高新区住新局调查核实,该小区自2012年8月交付以来,物业公司仅能提供2018—2019年度消防维保合同,无法提供2014—2017年的维保合同;消防设施测试记录不完整,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运维记录仅有2019年、2020年的资料,2014—2017年的记录无法提供。2025年10月27日,区住新局依据《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减企业信用积分5分,并进行全区通报,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2020年7月物业公司通过三方公司检查,发现小区管网存在有漏点等问题,连续三年书面向业委会报告,并申请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但均未通过,所以导致2020年至今无法对消防管网进行维保。
(二)物业公司将管网改为室外架空敷设问题,2025年12月26日由物业出资维修小区消防管网,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保障管内有水,施工方在施工时发现原地埋消防管网上面铺设有天燃气、电缆、光纤等管线,并且按照地埋方式会对部分房屋主体造成影响,所以最终选择明管铺设,2026年5月底,已全面完成消防管网维修工作,所有管网均已通水且压力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全力配合本次消防管网的整改工作,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耐心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针对业主提出的全责划分问题,近期由高新区住新局牵头组织物业。
来源:四川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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