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浙江、福建、山东3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的函 林函保字〔2026〕53号

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已批准浙江、福建、山东3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现将你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区域范围、管控分区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1—6)。请你省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勘界工作,落实范围和分区边界,并向社会公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 1.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2.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3.福建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4.福建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5.山东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6.山东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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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