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368年到1644年,明朝国祚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建都南京五十三年、北京二百二十三年。明朝的两京十三省,是如何发展为清朝汉地十八省的呢?
【两京十三省】
明朝的基本盘是 “两京十三省”,“两京”不限于南北两座京城,而是北直隶和南直隶。北直隶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大部,河南、山东小部,南直隶包括今江苏、安徽、上海等地。“十三省”指: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广、四川、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各省位置大致对应今天的行政区划,但又不完全一致。
明朝在永乐年间达到极盛,彼时除“两京十三省”之外,在西藏设有乌斯藏都司,在东北设有奴儿干都司,在嘉峪关以西设有西北八卫。
从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开始,大明疆域进入收缩期,到明末有效控制范围只剩下人们常说的“两京十三省”,这是中原人的传统聚集区域,也是明朝始终直接统辖的地区。
【汉地十八省】
满清入关后,将明朝的“两京一十三省”改为“汉地十八省”,其中北直隶改为直隶,南直隶拆分为江苏和安徽,湖广拆分为湖南和湖北,陕西拆分出甘肃,调整后分别是:直隶、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
清军南下,以南京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反抗极为激烈。清朝初期,朝廷要控制江南,势必要降低南京的地位,拆分南直隶就是必然的选择。于是将明朝的北直隶改为直隶,而南直隶降为江南省,大致为今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江南省设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今南京)。
清朝的八大总督从北往南,从东往西分别为直隶总督、陕甘总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两广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明朝的钱袋子和米袋子依赖南直隶,清朝的钱粮主要仰仗两江总督所辖的今江苏、安徽、江西、上海。
由于两江地区的富庶,经济实力强悍。两江总督无疑是八大总督中最肥的一个,手握兵权,钱粮充足,朝廷对他们又爱又怕,忌惮三分。
1661年(清世祖顺治十八年),江南布政使分为左、右两位,分驻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苏州府。
1667年(清圣祖康熙六年),左、右布政使改为安徽布政使、江苏布政使,这是安徽、江苏这两个省名首次出现。取江宁府(南京)和苏州府的首字称江苏省,简称为苏。取安庆府和徽州府的首字称安徽省,简称为徽。
清朝将湖广行省以长江-洞庭湖为界,分设湖北(湖广左布政使)、湖南(湖广右布政使)二省,各置巡抚。湖广总督管两省军务、粮饷等,巡抚主管民事。地方巡抚级别比总督稍低,但巡抚控制本地资源,往往比较强势,湖南湖北正式分家。
1904年,湖广总督兼领湖北巡抚,成为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
元朝时有陕西行省和甘肃行省,蒙古败退草原后,依然从军事上威胁着明朝北方安全,而陕甘紧邻河套和漠南,草原骑兵时不时南下骚扰,于是大明将甘肃和陕西合二为一,集中力量对付蒙古人。
清朝建立后,蒙古的威胁已然不复存在,但陕西却大得出奇,具有割据势力拥有的一切条件,这是绝不能容许存在的。
清朝陕甘分治,陕西置两个布政使,左布政使(陕西巡抚)驻西安,右布政使(甘肃巡抚)驻兰州,分别管理今陕西和甘肃(含宁夏)。
清初置陕西三边总督,辖区在陕西、甘肃、四川、山西等省之间反复增减,名称也在川陕总督、“山陕总督、陕甘总督之间变化,后来总督府移驻甘肃兰州,专辖陕西、甘肃两省,定名为陕甘总督。
陕甘总督驻兰州,管两省军务、粮饷等,同时兼任甘肃巡抚,管甘肃民事,而陕西巡抚只管陕西民事。
以上就是明朝“两京十三省”逐步演变为清朝“汉地十八省”的大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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