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乖乖水”迷昏多名女子,强制猥亵并拍视频网上传播。
- 据成都商报报道,6月24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典型案例。男子严某为寻求刺激,网购含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成分的“桃花劫”“乖乖水”,先后将其掺入多名女性饮品中。该男子待对方失去意识后实施强制猥亵,并将部分作案过程拍视频对外传播。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五年,涉案麻醉药品、作案手机等工具予以没收。法官提醒,在陌生场所不要随意饮用他人递来的饮品,饮品离视线后不要再饮用,身体出现异常请及时求助报警。
被法院判了五年,东西没收,罪有应得。但这事儿,判完了不等于完了。大伙儿心里都明白,买家是逮住了,可那些把“乖乖水”当普通商品一样往外卖的生产者、销售者呢?那些让“桃花劫”“乖乖水”这种玩意能随便挂在网上、点几下手机就能买到手的平台呢?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说实话,咱们得掰扯清楚,“桃花劫”“乖乖水”这东西不是什么情趣玩具,不是新鲜玩意儿,是国家明令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它唯一的功能,就是把人放倒,就是用来干坏事。一个人花钱去买它,心里头打什么算盘,他自己比谁都清楚。而比谁都清楚的,还有生产者和销售者,甚至就连平台一看这样“龌龊的名字”也知道是干啥用的。
我特意去翻了一下历年来报道的类似案例和媒体曝光,网上那些打着各种擦边球名号卖这种东西的,压根儿就没消停过。今天叫“乖乖水”,明天叫“听话水”,后天换个名字又出来,什么“回春液”“邂逅迷情”,换汤不换药。卖的人心里门儿清,买的人也心照不宣,双方打哑谜似的,就能把一单买卖做成。说白了,就是绕着法律的边儿走。
平台是真看不见还是装看不见?这类东西的标题、描述、图片,明眼人一眼就能瞧出不对劲,审核系统怎么就漏过去了?说白了,有些平台在这事儿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货先上着,流量先跑着,等出了事再下架,等于没损失。这不是监管有漏洞,这是有人故意留着窗户不关。
要我说,“网购乖乖水”这事不能只判一个买家就算翻篇了。源头不堵,今天抓了一个严某,明天保不齐就冒出个李某、赵某、张某、王某。今天受害的是小李、小魏,明天受害的就是张妹妹、李姐姐、王阿姨。
法律得追上去。卖违禁药的,不能再拿“不知道是什么”当挡箭牌,你那心里跟明镜似的。平台更别想甩锅,货从你眼皮子底下过的你就有责任。判一个恶棍容易,清一条黑路才难。买“乖乖水”的进去了,卖“乖乖水”的能不能也进去几个,平台能不能真的长点记性,这才是大伙儿盯着想问的话。否则,今天判了一个严某,明天还会有下一个严某。
我们不禁要问:买“乖乖水”的判刑了,“乖乖水”的非法生意乖了吗?如此下去,是谁的“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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