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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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以下简称“我行”)现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

请各债权对应的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向我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含本金、利息、罚息等相关费用)。

请相关方珍惜个人信用,主动清偿逾期债务,避免损失扩大。若逾期未履行、不配合或躲避催收,我行将采取公布不良信息,依法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报送征信不良记录等维权措施。

下列借款人、保证人以及知情者,请及时与我行及分支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451-51787818。

具体逾期人员信息如下(截至2026年6月15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