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通报一起鸟类违法联合执法案件
2026年3月,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对“3·19”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展开调查。通过接收物证、行政询问、物种鉴定等方式,经查,确定了杨某等两人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蓬江区某住所内饲养画眉鸟的事实。经司法鉴定,三只涉案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每只价值0.5万元,总评估价值人民币1.5万元。其中,杨某窑在住所人工繁育画眉鸟两只,价值人民币1万元;杨某斌在住所人工繁育画眉鸟一只,价值人民币0.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2022年修订)》《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等规定,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分别依法作出处理如下:没收全部涉案活体鸟类;对杨某窑非法人工繁育行为处以野生动物价值两倍罚款,罚款2万元;对杨某斌处以野生动物价值两倍罚款,罚款1万元。
【多措并举】多维施策精准发力,构建全域保护工作格局
依托“3·19”行动契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联合镇(街)、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等多部门协同发力,靶向打击无证饲养、非法繁育、违规交易鸟类等各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保护鸟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今年来,共立案办理涉野生动物行政案件6宗,均已完成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7.56万元,放生鸟类64只、蛇类11尾,协助相关部门刑事拘留13人、行政拘留5人,以常态化高压执法态势,肃清全区鸟类违法不良风气,为野生鸟类栖息繁衍打造安全、稳定、优质的生态环境。
坚持法理融合,柔性温情执法。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开展集体研究和法制审核,适格运用行政处罚裁量,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普法教育、劝导整改为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济。
深化部门联动,凝聚执法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配合,对花鸟市场、萌宠企业、外来居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联合巡查,精准排查违法线索,推动联合办案、联合整治、快侦快讯,打通执法壁垒,互通信息、协同处置,有效解决单人单部门执法难点、治理堵点,达到“刑事+行政”双追责,严惩违法犯罪。
重点区域巡查现场照片
严守政策底线,严控舆情风险。高度重视舆情防控,紧盯野生动物相关热点、敏感舆情,做好风险预判、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杜绝因监管疏漏、处置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合规、规范、稳妥。
加大普法宣传,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工作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以法律条文为支撑、以民生需求为导向,采取通讯稿、政策宣讲、摊位宣传等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现场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讲明违法后果与整改要求,筑牢知法守法思想防线,持续厚植基层法治土壤。
【成果显著】综合治理成效凸显,生态保护纵深推进
乱象整治见效,行业风气净化。成功查处多起涉鸟违法违规案件,倒逼经营主体、相关养殖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有力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严守法律底线,执法公信力提升。全程规范文明执法,执法行为公开透明,法律运用适格规范,注重群众救济权利,允许分期缴纳罚款,刚柔并济,提升群众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满意度,也彰显了执法部门对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坚定立场。
宣传效果显著,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以案释法,唤醒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有效降低群众执法学法门槛,提高群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违法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普法课堂】保护野生动物齐发力,社会共治你我他
野生动物是维系我们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重要伙伴,保护它们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依据2023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国受保护野生动物包含两类:一是国家一级、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二是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破坏野生动物巢穴、栖息地;第六条清晰写明,全体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发现违法捕猎、贩卖行为,有权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从刑事法律层面,《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划定严厉处罚红线:非法猎捕、杀害、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捕网、毒药、弹弓等禁用工具狩猎“三有”动物,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日常生活中捕捉野生鸟类、售卖野兔、食用野味、收藏野生动物皮毛标本等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承担行政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在此呼吁全体群众自觉践行守法护野行动:拒绝野味、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不私自笼养野生鸟兽、不进山非法狩猎;主动向家人朋友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发现非法涉野线索及时上报。以法治为盾守护生灵,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发现疑是野生动物违法线索,请及时告知所在辖区的镇(街)、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公安部门。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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