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坠下去的第二天,他的两家店铺就被清空了。
一家已经换了新品牌入驻,正常营业。另一家正在装修围挡。周边商户说,6月30日晚上撤的场。
7月1日中午12点10分,陕西利和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严某从西安赛格国际购物中心负二楼坠落。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商场工作人员说:不太清楚,商场正常营业。
一个活了大半辈子、养着一帮员工、代理过好几个运动品牌的人,从他自己经营了多年的商场楼顶跳了下去。
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写在朋友圈里。
据网传信息,坠亡者为严某,其公司代理多个一线运动品牌在陕西区域的销售,巅峰时拥有400余家门店。
四年前,商场核查时发现他的门店员工存在拆券下单行为——商场发放满减购物券,比如满600减100,部分门店销售人员在顾客消费达到多个满减门槛时,把订单拆分开来,让消费者多次使用优惠券,以此提升销量。
严某说,门店管理层从未授意,自己对此毫不知情。更关键的一句话是:商场管理人员此前对此类操作一直持默许态度,这个商场的员工都知道。
他的在职员工也证实:当时赛格很多商户都是这么操作的,并不只是我们一家。
但事后,商场单独对他开出了一张罚单。
1145.6万元。
同时冻结货款数月,门店无法正常补货经营。
严某在朋友圈写道:这个事处罚完了,确对我个人的打击太大太大了,以致于从此后让我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一个商场,有没有权力对商户开出千万级罚单?
律师的回答很明确:商场是民事主体,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所谓罚款在法律上只能被解释为违约金。而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一般可认定为过高。
也就是说,即便合同里写了违约金条款,1145.6万元是否合理,不是商场说了算,是法院说了算。
但严某认了。
一个做生意的人,在商场的地盘上,面对商场的规则、商场的冻结、商场的强制撤店通知——他能去哪说理?
员工说他一直在四处借款,但从未拖欠过员工工资。
四年里,他多次向商场高层申诉,希望减免罚款、解冻货款,均无果。
6月30日,最后一刀落下,商场通知他:场地合同到期不再续约,两家店铺必须撤场。
第二天中午,他从负二楼跳了下去。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多名离职员工在社交平台发文悼念:虽然离职10年了,今年过年还给我发拜年问候,他从来不会因为自己是老板而高人一等。
很多员工都是农村出来打工的,没有学历,没有特长,是严总给了我们一碗饭吃。解决员工住处,给我们租房子,申请公租房,公司开灶做饭,让我们一日三餐有着落。
您永远是乐呵呵的。
一个乐呵呵的人,一个替农村员工租房做饭的人,一个资金周转困难也不欠工资的人,被一张他可能根本没签字认可的千万罚单,一步一步逼到了商场负二楼的流水景观上方。
他跳下去的那个地方,就是他和商户们每天进出的地方。
他在那里做了很多年生意,他熟悉那栋楼的每一层。他可能无数次走过负二楼那个流水景观,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从那里往下跳。
这件事最让人不安的,不是一个人的死亡,而是整个链条的运转方式。
商场制定规则,商场执行惩罚,商场冻结资金,商场发出清退通知——从始至终,商场既当裁判又当球员,商户连上桌谈判的资格都没有。
罚款1145.6万,依据是什么?合同条款是双方协商的,还是商场单方面拟定的格式条款?如果是格式条款,是否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是否显失公平?
冻结货款,商场只是代收或结算通道,不是法院,不是公安,凭什么冻结别人的合法财产?
选择性执法——很多商户都这么操作,为什么只罚他一个?是因为他没钱打点了?还是因为他的位置好,清空之后能租给更好的品牌?
6月30日清场,7月1日坠亡,7月2日新品牌入驻。这个节奏,不像意外,像计划。
当然,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联合调查组来回答。雁塔区已成立由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但一个疑问绕不开:赛格在当地的体量——2024年全年营业额约130亿,西部商业综合体前列——区级调查组能否查得动?
这不是第一起商场与商户之间的极端事件,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大型商业体和入驻商户之间,从来不是平等关系。商场掌握着选址、流量、规则制定权、罚款权、续约权。商户押上全部身家,租下铺面,装修、进货、雇人,把所有筹码压在好好做生意这一件事上。
一旦商场翻脸,商户没有任何对等的武器。合同是商场拟的,规则是商场定的,钱在商家的账户上过一道手。你投诉,投诉对象也是商场自己。
这不是商业纠纷,这是一个人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被自己最信赖的规则,活活逼死。
他可能不是第一个被这种模式碾碎的人,只是他是第一个用命把这件事摆到台面上的人。
而他的店铺,第二天就被清空了,新品牌已经挂上了围挡。
商场的流水景观还在流,人来人往,没人停下来。
“关注见骨,和你一起看清那些不想让你看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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