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回应千万“违约金”,网友质疑金额过高,律师:书面确认后调减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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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格回应千万“违约金”,网友质疑金额过高,律师:书面确认后调减可能性较低

大象新闻记者 刘宜昕

7月1日12时10分左右,西安赛格商场发生一起坠亡事件,坠楼者为该商场某商户负责人。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调查走访,随后排除刑事案件。

7月2日,雁塔区联合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赛格商场与坠楼者所在商铺间的商业纠纷问题,已成立由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同日,西安赛格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对四年前的千万“违约金”争议作出详细回应。公告确认违约金为1154.6万元,商户曾书面确认并履行完毕。但有许多网友表示违约金的金额过高。

根据赛格发布的公告显示,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利和公司旗下四家门店活动期间累计销售总额2597.13万元,涉及订单38279单,平均客单价678.47元,结合商场七周年庆“满600元减300元”的活动规则,该客单价精准贴近优惠门槛,确系以拆分订单套取店庆券,其核销店庆券金额693.63万元,其中违约套券的金额达606.72万元。经双方核实确认,其行为违反双方确认的活动规则及商铺租赁合同。

依据合同及活动约定核算违约金为1154.6万元,利和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进行书面确认,相关款项当年已履行完毕,其余业务款项均正常返款,利和公司从未就该笔违约处置提出任何书面异议。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该数额仍有被调整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付建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 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减。本案违约金1154.6万元,商场认定的违约套券金额为606.72万元,比例约为1.9倍。若商场实际损失即为606.72万元,则超出部分可能被认定为过高。“书面确认并履行完毕”不意味违约金自动合法,《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的违约金调整权是法定权利,原则上不因事先放弃或事后确认而丧失。

“但司法实践中,若违约方在明知违约金数额后,仍自愿书面确认并支付,法院通常认为其已对自身权利作出处分,再主张调减的难度会显著增加。除非当事人能证明该书面确认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否则法院支持调减的可能性较低。”付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