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的某个夜晚,一艘荷兰商船载着一本用和纸抄写的《独立宣言》漂洋过海。那位伏在船窗下逐字翻译的日本学者,在蜡烛晃动的光里,对着“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这句话怔了很久。最后,他恭敬地写下:“天创造所有人于同一辙沟。”不止一个美国人后来看到这个译文,都以为这是对自明真理的古怪误解——人人生而平等,是多么简单明了的算术,一个人,就是一份重量,不分轻重大小,就像杰斐逊在费城的那个夏天,放下鹅毛笔时想象的:殖民者凭此计算,能与国王平起平坐,向他问责。
但这个日本翻译者,却比许多后来的读者更先一步触碰到了一个不安的真相。他本能地避开“平等”这个词的现代光环,转向了一种更具体的描述——所有的人被放进同一条深度一致的沟痕里。翻译的躲闪里,藏着一种老实人的困惑:人真的能“平等”吗?如果平等意味着所有人都一模一样,那么你的身高、我的力气、他受的教育,显然都不一样;如果平等意味着在法律的秤盘上重量相当,那么国王的秤是不是换了砣?1776年,当杰斐逊行云流水地写下这句话时,“equal”这个形容词的根基,远没有它的算术联想那么坚不可摧。就在不到二十年前,塞缪尔·约翰逊在他1755年出版的那本著名英语词典里,还为这个词列了不下八个定义,其中包括:“在体积、品德或任何可比较的品质上与另一个相似”“以恰好的比例”“以同等的条件”。这些解释被印在厚厚的纸页上,彼此安静地挨在一起,看不出什么火药味。
可是一旦把它们拎出来,放进政治的天平上,你就会发现,这几个定义彼此之间非但不和平,甚至直直地对着打。“以恰好的比例”——这六个字,几乎完整地概括了现代自由派和进步派在论证平权政策时的整套逻辑:把人当平等的人来尊重,有时候恰恰意味着要把种族差异、出身差异、历史叠加上去的不公差异都考虑到,给少的那一边添上一点,让比例恰好持平。而在约翰逊词典的另一页,“以同等的条件”则静静地为另一群人的信念提供了语词的基石:保守派眼中的平等,意思是所有人在法律关涉的所有重要方面都应该被看成一模一样;只要政策开始按群体差异来分配权利或机会,就不再是让人站在同等的条件上,因此本身就是一种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今天无数耗尽了我们夜晚的争论,到头来,其实都只是吵着该翻开约翰逊词典的哪一页。
更有意思的是,那些在1776年夏天把名字签上羊皮纸的人,他们自己就在这些定义之间游移不定。杰斐逊的那个“平等”,固然像一颗精准投入湖心的石子,可它激起的波纹却绕过了太多岸边的人。缔造者们远不是最初一批,也不是最后一批,在宣布所有人平等之后,又觉得社会上有那么一批人,像乔治·奥威尔后来讽刺的那样,“比其他人更平等”。《独立宣言》提到人由造物主创造——这个提法把我们一直往回拉,拉到了《创世记》里,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但这神圣的相似性,显然没能阻挡住奴役、父权和圣经其他篇章里那些层层叠叠的社会等级。同样,在民主的雅典,那些最擅长围绕“平等”演讲的人,也并不认为所有人都配得上一句“同胞”。在雅典,只有父母双方都是雅典人的成年男子,才在政治上被承认为彼此的同类,而女人、奴隶、外邦人,全都被划在这个发光的“平等”圈之外。
再往后几个世纪,在三世纪初的罗马,一个名叫乌尔比安的帝国法学家,在论述自然法时宣称:“就自然法而言,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如果你以为这是古代世界终于醒来,发出一声现代的回响,那你可能会会错意。乌尔比安并不是说,所有人——男人和女人,奴隶和自由人——都应该被赋予平等的权利。他只是用一种如同谈论日升月落、雨淋枯草、死亡降临的语气,指出了一个冷漠的事实:自然律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是同样不分差别、不看情面的。太阳照好人也照歹人,风暴来时碾过贵族的庄园和奴隶的窝棚,并不先问过财富和地位。平等到了这里,变成了一种冷冰冰的自然无差别对待,和尊严、权利、尊重这些温暖的字眼毫无关系。
在此后差不多一千五百年的时间里,关于平等的宣言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不可思议的延展性——它能够被折叠成完全不同的形状,来容纳完全不同的世界秩序。每一次,当有人说“我们是平等的”,你也许都要耐着性子,等对方把字典翻到那一页,才可能真正听懂那句话后头没有说出的整个漫长的历史。你追问的平等,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在同一条辙沟里前行,还是被同一把尺子丈量,是让历史欠你的归还在比例里,还是一切重来、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一连串的问题,不是用来立刻回答的,它们是用来陪伴每一个在深夜里仍然醒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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