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施工合同纠纷,以“类案参考+担保增信”的思路打破调解僵局,实现涉企纠纷高效化解。
原告四川某建筑公司承建了被告四川某科技公司位于兴文县境内的钢结构厂房,工程竣工并已交付使用,双方却因工程款支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等共计80万余元。
受案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双方证据,多次就工程结算等问题与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对应付工程款70万余元达成一致。被告亦明确表示愿意支付,但原告对被告偿付能力存疑,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良方可循,何必另起炉灶”。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已打下的调解基础,在复盘类案时注意到——本院曾调解一起情况相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正是通过引入案外人提供担保,推动双方达成和解,效果良好。以此为参考,法官再次与被告沟通,询问能否由案外人提供担保。经反复协调,李某、方某等人自愿为被告提供保证。
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按期支付70万余元工程款,若如期履行,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一纸担保,既消了原告“拿不到钱”的顾虑,也给被告留出了履约空间,僵局由此盘活。
本案是兴文县法院将既有调解经验“复用转化”的鲜活实践。下一步,兴文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丰富调解“工具箱”,以更柔性、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实质化解矛盾,护航辖区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兴文县人民法院丁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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