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优化辞退了有补偿金吗

"优化辞退"并非法律术语,其法律本质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第四十一条就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的裁员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就应当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的"优化"不符合法定条件,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或者裁员程序不合法,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赔偿金,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N"。

二、什么样的"优化"属于合法的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合法的经济性裁员必须同时满足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首先来看实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除了实体条件外,合法的经济性裁员还必须满足严格的程序条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还有一个时间限制: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具体应该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就是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比如,工作了3年7个月,N就是4。

"N+1",这里的"+1"就是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赔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N"。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同样适用上述基数和上限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要么主张经济补偿金,要么主张赔偿金,二者只能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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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亮律师

新疆新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经在多家政法、司法单位任职,擅长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同时也担任多家政府及企业的法律顾问。扎实服务是其坚定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