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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识局智库研究组

据人民网报道,人社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宣布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6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

一边,政策端在忙着给企业发钱“稳岗”。另一边,一份报告中的数据却预示着越来越多的“灵活”: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预测,2026年中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将达3.2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44%以上。2021年这个数字刚突破2亿,此后以每年约4000万人的速度膨胀。

一边是“稳岗”,一边是“灵活”。这两个放在一起,其中的反差难免令人有些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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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清楚一件事:3.2亿灵活就业,并不等于3.2亿失业。

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评专门澄清过这个误解。灵活就业和间歇性失业是两回事——前者是劳动者基于时间自由、职业偏好或技能适配做出的主动选择,后者是被迫失去劳动机会。

评论中说,月嫂月均收入过万,外卖骑手和货车司机月均收入突破8000元;24岁以下的青年灵活就业群体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超过六成;灵活就业早已不是几十年前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打零工。

但如果把这个数据包装成“新就业形态的伟大胜利”,却未免有回避真正的问题之嫌。

3.2亿这个数字真正让人不安的,或许还不是“灵活就业”本身,而是它和“稳岗”政策之间那条越来越宽的裂缝。

稳岗返还的逻辑是什么?

是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政府就把企业交的失业保险部分返还给它。

这笔钱可以用来给职工发生活补助、缴社保、搞培训。

这套机制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第一,就业的主体是“企业雇佣的员工”;第二,“稳”的方式是保住企业和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

但,这两个前提在今天正在松动。

3.2亿灵活就业者中,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络主播、自媒体创作者等——他们和平台之间大多不是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裁员”这个概念,自然也就谈不上“不裁员少裁员”的稳岗返还。

政策的激励对象是企业,但就业增量最大的恰恰是那些不在企业雇佣体系里的人。这是第一层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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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更深的一层。

稳岗返还的资金是发给企业的——中小微企业60%,大型企业30%。钱到了企业手里,用于“稳定就业岗位”。

但什么是“稳定就业岗位”?

在政策语境里,它默认指向的是“维持现有雇佣关系下的岗位数量”。

可是当越来越多的就业本身就不以“岗位”的形式存在。今天跑一单算一单,明天做一个项目算一个项目,这个“岗位”概念还抓得住什么?

灵活就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仅29.5%。超过七成的人没有职工养老保障。

基础医保参保率虽然达到91.5%,但那是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差距明显。

职业伤害保障覆盖率86.2%,听起来不错,但那是近年来才逐步推开的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仍在完善中。

“3.2亿人”里,大部分人被排除在失业保险体系之外。而稳岗返还的资金,恰恰来自失业保险基金。

这就构成了第二层错配:缴纳失业保险的人(主要是稳定就业的职工)在为稳岗返还“输血”,而最需要失业保险兜底的人(灵活就业者)却不在这个体系里。

“十五五”规划已经明确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同时“维护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写入了“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

方向是有的,但政策和现实之间的时差,可能远比想象中要大。

03

“3.2亿人”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就业市场正在从单位聘用走向个体主导。

意味着“稳岗”这个政策工具箱里最趁手的工具,瞄准的可能是昨天的问题,而不是明天的现实。

意味着“3.2亿人”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风险,正在从制度设计的缝隙里漏出去。

稳岗返还当然要继续做。保住那些还在雇佣体系里的人,本身就是在稳住就业的基本盘。但不能假装“3.2亿人”不存在。当灵活就业从“补充形式”变成“重要支柱”,政策资源就不能只流向“企业”这一个出口。

3.2亿或许不是一个需要被“解决”的问题。它是一种正在发生的事实。更需要被调整的,或许是看待就业的方式,以及围绕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政策框架。

“稳岗”和“灵活”之间的张力,不会因为一个延续性的政策文件就消失。它只会在3.2亿这个数字继续膨胀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