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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跨国连锁零售品牌7-Eleve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起诉运动巨头耐克,一场便利店品牌与运动潮牌的商标纠纷迅速引发全网热议,也让大众重新认识了色彩组合的商标法律效力。

据悉,7-Eleven于7月2日正式提交诉状,直指耐克即将推出的Air Max 95运动鞋涉嫌商标侵权。这款新鞋采用的橙、绿、红三色条纹配色,与7-Eleven经典品牌标识高度相似,极易让消费者产生品牌混淆。更具争议的是,耐克特意将该鞋款发售日期定在7月11日,恰逢7-Eleven一年一度的品牌专属促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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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在诉状中严厉指控,耐克对其合法品牌权利抱有“冷酷且恶意的漠视”。品牌方表示,在起诉前已多次尝试与耐克沟通调解,但耐克依旧坚持按原计划宣传、发售该鞋款。为守护自身数十年沉淀的品牌权益,7-Eleven只得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事实上,7-Eleven自1987年就统一使用该三色条纹设计,2009年已完成相关色彩组合商标注册,具备合法商标权属。

事件曝光后,网络舆论呈现明显分化。部分网友支持7-Eleven的维权行为,认为耐克刻意复刻经典配色、选定品牌专属日发售,存在蹭热度、模仿侵权的嫌疑。

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此次维权略显严苛,质疑单纯三色配色不应被独占,属于过度维权,甚至有观点猜测7-Eleven或借这场纠纷造势,缓解经营压力。

其实,多国法律均明确色彩组合的商标合法性。

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美国《兰哈姆法》及相关司法判例也确认,专属固定色彩组合属于合法商标,受法律保护。这也是7-Eleven此次维权的核心法律依据。

这场跨界商标纠纷,不仅是两大品牌的权益博弈,更普及了色彩组合商标的法律常识。那么该案件的最终结果如何呢?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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