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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多次不翼而飞

大多数人都会怀疑是有人行窃

但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例

却另有奇葩原因

近日,龙透关派出所接到陈女士(化名)报警,称其晾在阳台上的衣物接连丢失,需要民警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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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甘鸿立即带领出警组赶往现场,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是陈女士楼上的住户将其晾晒在阳台上的衣服勾走。民警立即与该户房主联系,得知现住户系男子张某(化名)。张某知晓警方在调查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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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某供述,因陈女士时常加班,下班已是凌晨,有时在阳台上接打电话打扰到其休息。张某并未与陈女士沟通此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却在5月31日、6月26日、6月28日凌晨, 用自制的工具钩取其晾晒在阳台上的衣服并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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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江阳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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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头脑一热,一时冲动

还是为了打击报复

都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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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 平安江阳新媒体工作室

审核 | 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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