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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现就2025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成都市优秀海外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实施办法》(成人社规〔2026〕2号)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申请人,毕业院校应属于《2024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仅供创新创业补贴使用)》(详见附件1),应于毕业后24个月内在成都市域内自主创业或在成都市域内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

(二)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申请人,毕业院校应属于《2025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仅供创新创业补贴使用)》(详见附件2),毕业后在成都市域内自主创业或在成都市域内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

(三)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成都市域内自主创业的时间以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为准,在成都市域内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时间以5年内首次参加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四)属在成都市域内自主创业的,本人须为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连续参加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社保缴纳单位为创业企业。

(五)属在成都市域内的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须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5年内首次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不含在成都市域内因转换工作单位而首次参加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5年内首次参保是指:来蓉就业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距离上一次在成都市参保的时间,间隔超过5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市级现有的海内外优秀大学生和青年人才来蓉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在站生活资助和留(来)蓉生活资助及托举行动等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准备好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在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 “单位服务”下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8-87706958)。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如企业已有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可不再新办。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分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自主创办企业的提供:

1. 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

2.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社保卡金融账户、社保证明(6个月及以上)等材料。

(二)属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本人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

(1)入职后作为重要研发人员(排名前五)参与本企业或地方重点技术创新、科研项目。

(2)入职后作为主创人员(排名前五)获得地方创新赛事奖项。

(3)入职后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五)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前三)。

(4)入职后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排名前五),或省级及以上专利奖(排名前五)。

3.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社保卡金融账户、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个人入职当月往前倒推60个月(含)为起点至2026年申报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锦江区人社局专技科 李老师

电话:028-86511559

附件:2025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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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倩

初审:政策法规科

责编:屈晨雨

审核: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