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年第3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找,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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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悬赏金额:500元/辆。

二、悬赏条件:提供上述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线索,并被我院成功扣押的,举报人可获得上述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保密。

三、举报电话:

1.综合组联系人员(赖法官):0597-3266083。

2.强制执行组人员(李警官):15280823020。

四、接受举报时间:

1.上午:8:00时—12∶00时。

2.下午:15∶00时—18∶00时。

3.法定节假日不接受举报。

本公告即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请上述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后,向本院自觉交出车辆,或向本院说明不能交出车辆的原因。拒不交出车辆又不说明原因的,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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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责编:黄颖娴-

-审核:廖腾旺 严真-

-监制:刘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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