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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jjc.ruc.edu.cn/

摘要

长期以来,新闻规范多以内隐、非制度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机构或实践社群中。数字时代多元主体入场、公众警觉性提升,对从业者行为正当性及新闻权威提出挑战,新闻规范的内涵亟待拆解。非虚构写作领域因“真实”与“文学”的内在张力,及其组织形态与从业群体的流动性,成为观察规范协商过程的理想实验室。本研究构建了涵盖“技术操作—认知价值”的规范内涵框架,并基于夏兹金的实践理论,通过深度访谈与参与式观察,探讨新闻规范的变迁机制。研究发现,新闻规范的内涵在多主体实践中持续流动,其内涵向追求程序正义与立场彰显延伸,成为从业者可随时调用的工具箱;进一步地,规范的生成机制被具体界定为“主客观元素挤压—策略生成—制度沉淀”的动态过程。在作为物质基础的技术平台、难以预料的外部规则、向生存转向的媒体“目的—情感结构”等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新老从业者不断展开策略性的规范解读,经由反复的试错与代际博弈,个体的权宜之计通过持续模仿与扩散逐渐沉淀为群体共识,最终促成新闻规范内涵的实质性位移。

作者简介

姚舟怡,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白红义(通讯作者),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

本文系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项目编号:24444)和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科研创新项目(第六批)“抵达生成式AI的‘第一现场’:新闻组织常规的‘再编织’与嵌入式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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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3年12月18日,非虚构写作机构“正面连接”推送的《罪名》在朋友圈刷屏,但随即因主要受访者控诉该机构未经同意实名报道,引发网友关于吃人血馒头与博流量的指摘。三天后,另一篇报道《艺考日常里被遮蔽的性骚扰》的受访者亦公开发声,质疑作者与机构“追问受访者创伤经历并决定实名”的合规性。呼啸而来的批评迅速蔓延,以《罪名》一文被删告终。

媒体被公众批评并不是新鲜事,类似的伦理争议在非虚构写作领域更频频发生。2016年,《智族GQ》发表的《耶鲁村官秦玥飞》试图以局外人视角呈现复杂的基层人物,被受访者指责存在作者的偏见并违背了不公开记录的约定,这一风波反映出非虚构写作中“文学性真实”(作者眼中的真实)与“契约性真实”(受访者认可的真实)间的张力。2022年东航MU5735航班坠毁次日,《每日人物》发布文章尝试拼凑遇难者生前的生活切片,这看似达成了非虚构写作所推崇的“具体的人”的叙事目标,但介入私人领域的文学化书写,很快招致公众关于侵扰悲痛的严厉质询。

这些案例中所涌现出的公众批评,并不能被简单视作数字空间中无序鼓噪着的攻击言论。除了出于情绪宣泄的辱骂、贬低,公众更针对媒体的采访程序与写作流程等具体操作提出质疑,甚至屡屡调用匿名信源、知情同意等新闻业内部话语。这表明争议不只关乎单篇报道的对错,还关乎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新闻业赖以维系的规范正遭遇严峻挑战。当公众、从业者与技术平台等试图在角力中重新定义“什么是好的新闻实践”时,我们必须追问:非虚构写作是否正在沿用传统新闻业的规范?如果不是,新闻规范又发生了怎样的变迁?

面对日益激烈的规范冲突,从业者虽不尽认同公众批评内容,但他们的声音却是无比微弱、分散的。以《罪名》一文的争议为例,媒体人的声援寥寥无几,机构负责人关于“实名是惯例,匿名是例外”的主张甚至是由受访者披露的。作为新闻业关键的“话语共同体成员”(Hanitzsch & Vos,2017),新闻从业者能够也应当为逐渐与公众共享的新闻规范话语提供自己的认知阐释,而不是任由“新闻业走向沉默”(Waisbord,2020)。

为了理解当下新闻规范变迁的真实逻辑,本研究不再将新闻规范视为一套悬浮的、抽象的准则,基于西奥多· 夏兹金(Theodore Schatzki)(1996:89,110-115,2002:78-85,2005)的实践理论,希望将其还原为实践安排——它是行动者在主客观元素共同作用下,通过持续的协调与博弈“做”出来的结果,本质上是联结行为与意义的结构化组织框架。循此逻辑,本研究将把新闻规范的阐释权交给编辑室内部,通过捕捉正在发生的协调瞬间,剖析多元的主客观元素如何经由持续的挤压与博弈,在行动者的具体操演中完成新规范的沉淀,进而推动新闻规范内涵的持续流动。

非虚构写作栖居于新闻真实与文学审美的张力之间,构成了观察规范变迁的天然实验室。作为一种跨界文本,它要求写作者在坚守事实的同时,通过深度介入、情感共鸣与叙事铺陈再现真实,这种双重属性使从业者在处理传统规范时面临远超常规新闻的复杂困境。尽管部分非虚构机构的组织形态未必能代表行业常态,但其从业者多具传统媒体背景,在实践层面也与新闻业存在实质交集。且恰因其处于新闻性及文学性冲突的最前线,规范体系尚未固化,主客观元素的协调与博弈才在此表现得尤为清晰。本研究并不是要把非虚构领域的结论简单推演至全行业,而是希望通过剖析“极端样本”中的剧烈震荡,探寻常规新闻生产中常被遮蔽的、更为深层的规范流动机制。

文献回顾

(一)概念拆解:动态演变的新闻规范

新闻规范作为新闻生产内在的道德理想和指导原则(白红义,王嘉怡,2022; Breed,1955;Schudson,2001;Tuchman,1978:210-212),长期以来一直是新闻学研究的核心议题。传统研究多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将其视为增进群体团结与认同、维系内部社会控制的机制(Schudson,2001),抑或作为主张专业地位、与其他职业争夺管辖权的策略性工具(夏倩芳,王艳,2016)。此外,既有研究多将新闻规范视为一套稳定、客观的规则体系,这从层出不穷的规范名称中可见一斑,例如客观性规范(Schudson,2001;Tuchman,1972)、透明性规范(Karlsson,2010)、情感性规范(Schmidt,2021)、自主性规范(Hunter,2015)等。状似多样的名称背后,规范的内涵却多有交叠,这既体现出繁杂的新闻规范之间缺少对话,也说明拆解抽象规范概念的必要性。

沃伦·布里德(Warren Breed)(1955)提出经典的二分法,涉及采编运作的“技术规范”,以及包含记者面对其读者及职业本身所负有责任的“道德规范”。这一分类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例如盖伊· 塔克曼(Gaye Tuchman)(1972)指出,引语核实等看似单纯的技术操作,实则是为了确证客观性道德理想的策略性仪式;白红义和王嘉怡(2022)也将真实性视作道德理想、报道编辑原则和可观察的新闻写作规范的总和。由此可见,技术(操作指南)与道德(价值取向)并非截然对立,而是新闻规范的一体两面。为了回应数字时代复杂的新闻实践,并避免分析对象过于模糊,本研究整合既有文献,尝试构建一个包含“技术操作”与“认知价值”的双维分析框架,并提出“关系伦理”作为两大维度共同作用的实践场域。具体而言,技术操作指涉新闻生产中可观察的工艺流程与行动惯例,涵盖信源核实、匿名规则、引语使用及文本呈现等内容。作为“如何行动”的指南从操作层面界定了从业者与他者的权责边界,例如,是否给予受访者“审稿权”直接影响了知情同意的伦理边界,而匿名规则的运用则确立了从业者对信源的保护关系。认知价值触及指导实践的职业理念与哲学预设,回应“新闻为何而做”的本体论问题。它涉及从业者对真实客观、价值中立及公共服务等核心理念的认同,不仅为技术操作提供了合法性依据,更直接影响从业者在面对伦理冲突时的关系策略选择。简言之,新闻规范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从业者基于特定的认知价值,调用相应的技术操作,进而与多元主体确立起某种伦理关系。

然而,仅确立静态的分析框架依然不足以解释,为何在特定时期某些规范会凸显而另一些会隐退,也难以捕捉行动者面对规范时服从、协商与反抗的复杂实践。新闻规范绝不仅是“应该怎样”的静态规则(Schudson,2001),更是被活动主体内化、在具体历史和社会情境中动态生成与演变的社会实践(杨保军,2021)。因此,要理解当下新闻业规范松动的困境,我们必须超越对规范“是什么”的本质主义追问,探究其“如何变迁”的动态过程。

(二)“变迁”再阐释:从实践元素到中国语境

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引入实践理论,以期为新闻规范的变迁过程提供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观照。实践理论的核心在于打破主/客观、行动/结构的二元对立。无论是吉登斯(Giddens,1984:25-28)的“结构二重性”,还是布尔迪厄(Bourdieu,1990:52-65)的“惯习”概念,都致力于揭示社会结构并非外在于行动的框架,而是行动者在日常实践中不断内化与再生产的结果(Bourdieu,1990:52-65;Giddens,1984:25-28)。可见,实践理论的基本关怀与探索新闻规范动态调整的目标相契合,即理解制度的起源及其在日常生活中的产生、维系和再生产(Nicolini,2012:41)。

既有新闻学研究对实践理论的运用多局限于场域理论、制度主义等特定变体。这些经典理论虽能为理解规范的“动态生成”提供认识论基础,但多侧重于宏观社会结构分析。面对非虚构写作规范变迁等具体问题时,它们往往缺少对新闻工作者日常表演的关注,也难以提供清晰的分析抓手以深入考察规范在日常“说与做”中是如何被维系或挑战的(Ahva,2017;Ryfe,2018)。为此,本研究引入夏兹金的实践元素分析框架。他认为,实践是一系列主客观元素共同支撑的“时空联结体”,驱动复杂实践的不仅是显性规则,更包括“目的—情感结构”(囊括目的、计划、信念与情绪)、“实践性理解”(行动者“知晓如何做”并执行恰当行动的内隐能力)以及涵盖技术与技能的物质基础(Schatzki,1996:89,91-92,99-102,2002:Ⅺ-ⅩⅢ,22-24,77-81)。最终,由这些主客观元素塑造的实践逻辑,将嵌入并受制于由媒体组织、政治制度等构成的宏观场域之中(Bannerman & Haggart,2015;Schatzki,1996:171-173;Schatzki,2002:Ⅺ-Ⅻ,149-151)。

除了提供分析抓手,夏兹金理论的核心价值更体现在认识论意义上。他强调实践元素是在动态中达成协调、实现多样性与秩序化统一的。在社会实践的形成阶段,行动者携带主观元素(理解力、规则、目的等)与物质材料等客观元素相集合;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这些元素不断相互作用,最终促使行动者对运行原则达成共识与默契(顾洁,2018; Schatzki,1996:89-90,99-106,109-116)。这一过程揭示了个人微观决策向集体宏观规范演化的关键机制。首先,该视角对目的、情绪等个体因素的属性进行了重新认识,强调一旦实践形成,这些主观元素便不再仅属于个人,而是转化为属于实践本身的“客观的主观元素”(Schatzki,1996:105-106)。对于新入场者而言,这意味着内化过程的存在,即“基本理解力变为了个人的默会知识,规则变为了信念的客体,目的变为了愿望的客体”(Schatzki,2005:480)。正如安德雷亚斯· 莱克维茨(Andreas Reckwitz)(2002)形象的比喻,个人实际上成为社会实践的“携带者”。其次,这种互动协调机制解释了实践为何能容纳差异性。夏兹金指出,只要在规范上是“正确的”或被彼此视为“可接受的”,实践的组成元素便可包含多个层次或侧面(Schatzki,1996:100-102)。

将这套分析框架置于中国新闻业情境中,不难发现中国非虚构写作正处于一个典型的“主客观元素激烈协调”的实践形成期。在这个充满张力的场域中,多股力量的激烈博弈使得规范边界高度不确定。一方面,源远流长的“党报传统”构成了从业者的制度背景与职业情感起源。从延安时期的“喉舌”“人民公仆”定位到改革开放后的民本意识(陈阳,周子杰,2022),该传统要求新闻写作服务于宏大的政治或民本目的。事实上,非虚构写作倡导的“书写普通人的生命史”(严飞,2021),也与服务人民的精神内核高度契合。因此,从业者不得不在宣传纪律的刚性约束与特稿式深度表达之间不断调适。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与互联网平台的崛起,使得商业逻辑与技术规则成为影响新闻规范的强大力量。资本与技术的介入正改变传媒生态(李良荣,袁鸣徽,2017),非虚构写作耗时耗力的生产模式与互联网平台追求快流量、高变现的商业逻辑存在矛盾。为迎合算法与受众猎奇心理,部分写作出现了强情节建构甚至情感勒索的倾向(孙珉等,2020;田香凝,刘沫潇,2019),严重挑战了传统新闻规范。此外,作为舶来品的非虚构写作概念在中国语境下具有流动性,其在文学与新闻界之间的不断游移(洪治纲,2021;刘勇,2017),既提供了创新空间(邓力,2020),也加剧了规范边界的模糊性,使得“共识”的沉淀尤为迫切。

在复杂主客观元素此消彼长的动态博弈中,作为“携带者”的非虚构写作者究竟是如何在微观操作中协调这些力量的?不同的个体采纳了哪些元素,又是哪些变迁最终在宏观层面凝聚为共识?本研究认为,个体决策不断生成、彼此试探、部分调整并最终沉淀为集体默契的过程,正是新闻规范流动的实质与共识生成的路径。因此,本研究将基于夏兹金的实践理论,深入非虚构写作规范“实践安排”内部,捕捉正在发生的协调时刻,探讨多元的主客观元素如何经由行动者的具体操演凝结为新规范。具体而言,本文将聚焦以下三个子问题:第一,在非虚构写作这一规范实验室中,从业者感知到了怎样的新闻规范?第二,非虚构写作者如何理解并表演性回应新闻规范?哪些元素构成了影响其具体实践的力量?第三,非虚构写作中新闻规范的变迁过程如何展开?

研究材料与方法

为更好理解非虚构写作从业者对新闻规范内涵变迁的感知、解读与表演,研究者进入国内知名的非虚构写作机构A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参与式观察,全程参与机构选题会等日常工作,并及时撰写田野笔记。同时,研究者还采用深度访谈法获取经验材料。鉴于目前国内非虚构写作机构多呈“作坊式”运作,正式签约作者规模较小且自由撰稿人流动性较大,本文采用滚雪球方式招募采访对象,涵盖不同性别、岗位、工作年限的非虚构写作从业者(含曾)20人。

具体访谈工作通过面对面访问或电话访问展开,时长介于1.3小时至3.5小时不等(平均1.8小时)。依照学术惯例,研究者在征得受访者同意后录音并作匿名处理。访谈围绕从业者对新闻规范变迁的个人观察、经验与解读展开。此外,研究者还搜集受访者提及的报道原文以及观点输出型材料作为补充,比如公开讲座实录、个人专访、记者手记等。最后运用主题分析方法(Attride-Stirling,2001)对上述经验材料进行编码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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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规范的光谱

在中国新闻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涵盖技术操作与认知价值的新闻规范也在发生变化,正如由传统媒体转向非虚构写作的从业者H8所言,“我们过去有很多无需思考的、自然而然的做法,在今天好像不被认为是好的,甚至不被认为是对的了。”新闻规范的内涵有哪些变迁?作为研究者,我们固然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属于当下时间切面的准确回答。然而从业者往往难以直接对形而上的观念作出裁断,他们更多是结合自己对于大同行(新闻)和小同行(非虚构写作)的观察,来尝试讲述自己的是非判断。“在写作技术或价值追求上,很难断定具体新闻生产场景中100%的合规。规范它可能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内核,但边界是会向外游移的。”L12曾在多家非虚构写作机构先后任职,她的观点也得到了C3、F6、M13、N14的认同。

访谈中,受访者们对于诸多新闻生产新现象都持有不尽相同的观点,但在“真实准确”这一核心认知价值上达成了较为稳定的一致性。以K11的亲身经历为例,她在实习期间曾应编辑要求给一篇稿件加上虚构结尾。当时责任编辑反复向她表示虚构意愿,如“真的有点想写我们脑补的那个结尾”“要不就这么写吧”“这种场景应该是发生过的”,试图以“作者诠释是一种比事实更大的真相”来合理化虚构行为,声称这符合非虚构“解释现实”的追求。起初妥协的K11在与更多小同行接触后,最终选择公开指控那位责任编辑,后者随之被同行批评为“行业败类”,几年后彻底离开了新闻业界。由此可见,尽管“记者在场”“自述体”“手记化”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新闻报道中,似乎成为默会的技术操作规范,但“真实准确”仍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而存在。

此外,L12所言的“游移”的边界恰恰折射出具体实践中更广泛存在的新闻规范的流动性和协商性。基于具体的新闻实践现象,从业者讲述了新闻规范变迁的两个方向。其一,在技术操作上发生位移,即从对“全面真实”的单方承诺迈向“作为程序正义的规范”,从业者普遍通过保证操作流程的完备性,以重新界定与他者的权责边界;其二,在认知价值维度发生位移,即从“价值中立”转变为“作为立场彰显的规范”,从业者在新闻生产中会更主动地袒露立场以探索更具公共服务精神的真实性。

(一)作为“程序正义”的规范

新闻规范曾体现为从业者基于专业权威对结果真实作出的自信承诺。但在当前协作式生产模式下,这种以记者个体为中心的终局性判断正变得日益脆弱。为应对不确定性与紧张的关系伦理,从业者不再单纯诉诸成品的真实性,转而尝试构建完备、透明的技术操作流程来捍卫实践的正当性。这意味着塔克曼(Tuchman, 1972)关于“程序作为辟邪物”的经典寓言,在当下的非虚构写作领域获得了新的印证:新闻规范的实践逻辑,正从对“结果”的单一承诺转向对“过程”的程序化捍卫。面对难以独自处理的利益关系,从业者倾向于在操作层面构建可追溯、可查验的标准化流程,将其作为维系专业认同、规避伦理风险的安全网。

不少受访对象认为,由于单方面的事实裁决极易引发争议,以内容共创为表现形式的协商程序成为生产“真实”新闻的关键(A1,H8,Q17,S19,T20)。这种共创主要表现为给受访者看稿甚至审稿,通过部分让渡裁量权来实现技术操作层面的“确权”,进而换取伦理关系中的“免责”。资深作者R18的经历生动诠释了新闻规范是如何从结果声称变为程序正义的。

我在一篇文章里,写了作为暴力受害者的一位受访者,报案人母亲在说话时,一边将头扭开,一边翻了个白眼。我认为这个细节具有张力,很好体现了人性的复杂。但稿件发布后,受访者控诉我为了流量而丑化她。这件事对我冲击很大。录音笔可以证明她说了什么,但怎么证明那一刻她的反应和神态?在旁人看来,我和她各执一词,事实成了一笔糊涂账。从那以后,我就让大部分受访者看稿,特别是涉及个人情感和心理状态的描写。

在R18看来,比起确认事实无误,这种看稿更是为了确保程序正义。一方面,它提供了事实协商空间,使作者有机会通过与受访者沟通保留个人观察;另一方面,该操作也界定了新的伦理边界,只要受访者在流程中未提出异议,作者便被视为完成了知情同意与最小伤害的伦理承诺。这表明,新闻的真实可信正从由从业者单方认定的封闭标准,转变为通过多方协商程序而达成的动态结果。对程序的依赖有时甚至会演变为策略性的程序履行。当编辑部要求与受访者意愿发生冲突时,履行程序就成了兼顾规避道德压力与满足上级要求的避险工具。年轻的写作者J10就曾面临“编辑强调实名,受访者希望匿名”的两难困境。她最终履行了内容共创中“给受访者看稿”这一技术操作程序,但在关键的匿名问题上保持沉默:

实名在我们编辑部中是一种弥漫的氛围,但匿名在新闻大环境中很普遍,受访者也很可能认为后者才是常态……既怕自己犯错,又担心被受访者责备。所以,我确实把稿件发给受访者审核,但没主动问他们要不要匿名。发表时间到了,他们没有什么意见,就当作他们默认了实名。

在此情境中,看稿程序本身成为平衡多方压力的工具。它在形式上保证了技术操作的完备性,从而让作者在面对关系处理困境时获得了心理上的豁免权,并将实名责任部分转移给未提出异议的受访者。概言之,程序正义不仅是构建共识的可操作策略,更是非虚构写作从业者在权力结构中应对关系伦理困境的仪式性行为。

(二)作为“立场彰显”的规范

“程序的正当化”是对风险防御的操作化回应,立场的反思性则是对“新闻为何而做”这一本体论问题的主动修正。传统新闻的认知价值强调价值中立,要求记者隐身幕后。然而我们在访谈中发现,许多非虚构从业者不再将无立场等同于好新闻,认为诚实袒露立场与个人局限,反而能建立更平等的对话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新闻的“公共服务精神”(F6,L12,M13)。在此背景下,“作者在场”不再被视为对技术规范的破坏,而被看作是达成更高层次真实性的必要路径。作者P16的经历生动地说明了这种转变。在报道同性恋群体时,P16稿件曾被同行批评为“有一种直男的傲慢”。后来编辑在修改文档中给他留言:

谈性的话题,是你主动提出的吗?为什么你们会聊到这些?你为什么想要成功说出那些词?是觉得这代表着你的先进性还是觉得说出了之后就会达到什么效果?……你为什么要证明这个?证明给他们看干啥呢?这种内心动力要写清楚。

可见,编辑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是让P16假装没有所谓直男的偏见,而是要求他诚实地袒露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行。在P16最终发表的稿件正文中,大量出现了“我”在现场的感受、语言、动作,更包含明确的反思性表达:“我开始反思,我是否对同性恋群体有刻板印象,又为什么想做这个选题?……但我真的对他们的生活好奇吗?又真的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吗?”P16在访谈中补充,记者诚实展现自身的愚昧与偏见, “有机会将单向的信息传递转化为更具开放性的公共讨论”。当然在平台经济主导的传播生态中,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反思性文本往往更具争议性,客观上也契合了平台对高互动率内容的偏好,即“有争议才有关注”(A1)。但需要补充的是,尽管流量确实作为“立场彰显”的客观诱因或伴生后果,却不能因此将此类规范实践简单化约为流量逻辑的附庸。正如编辑N14所强调的,若纯粹为了传播数据,制造二元对立的情绪宣泄远比复杂的自我剖析更为高效;相对克制的“立场彰显”还要求作者从“理解新闻背后的真实逻辑”这一认知价值出发,“让公共讨论从一个相对peace(和谐)的氛围开始”。

P16的自我暴露是在写作过程中被动修正的结果,而部分机构则已开始主动利用作者与受访者的身份差异,将其作为建构“立场彰显”规范的工具。曾为某知名非虚构写作机构供稿的F6观察到,该机构曾连续策划多篇报道,刻意选择与受访者背景迥异的作者进行采写。

他们会有意识地制造这种错位。比如,让刚从海外名校毕业、生活稳定的作者去跟访频繁更换工作、暂时流浪的失意者。编辑的意图很明确,让作者诚实地记录下自己的不适、困惑,甚至是面对巨大差异时的无措。这对作者和编辑来说都更好操作,也能促成相关话题的深入讨论。

在这些非虚构作品的生产中,写作者的“不理解”和认知局限不再被视作需要被隐藏的缺陷,反而成为独特价值的体现。从业者的讲述表明,无论是追求“程序的正当化”以应对挑战,还是实践“立场的反思性”以重申价值,非虚构领域的规范已从一个固定的靶心,演变为充满张力的光谱;光谱的两极没有相互排斥的对错之分,只是从业者在复杂实践情境中可以随时调用的“工具箱”。正是在“视情境而定”的动态调适与自由游走中,新闻规范展现出流动的本质。

新闻规范的生成

除了“流动光谱”或“可调用工具箱”等对现有规范资源“是什么”的描述,我们还想了解“为什么”,即变动的规范如何形成。回顾既有研究,舒德森曾提出规范生成有赖于四个条件,既关乎对群体内部团结的自觉追求,也指向阐明社会实践理念、实施内部控制及传承群体文化的必要性(Schudson,2001)。不过群体本身不可能孤立于社会而存在,其内部的团结与控制目标也要结合外部因素共同去讨论。因此,规范的变迁一定是复杂主客观力量缠斗的产物。

为探讨这种缠斗的实质,我们将视角转向具体的规范实践,发现非虚构写作者面临着复杂的主客观元素安排,其中被普遍提及的元素有争夺传播权力的技术平台(物质安排)、带来的不确定性的规则体系(规则),以及向生存逻辑转向的组织目标(目的—情感结构)。三重力量相互交织,共同主导了非虚构写作从业者必须面对的总体情境。在这些力量的持续挤压与博弈中,不同代际与背景的从业者基于各自的生存直觉,发展出了差异化的协调策略。这些实践策略此消彼长,其中某个策略可能因采纳者众或短期见效,被群体吸纳并沉淀为共识。在此过程中,个体表演规范的策略差异,恰恰印证了新闻规范作为流动“工具箱”可被灵活调用的特质。

(一)介入传播的技术平台

对于非虚构写作而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技术平台,不再是内容分发的中性渠道,而演变为集发布、连接、监控与规制于一体的复杂物质装置。平台通过特有的界面设计、算法逻辑与互动机制,影响着从业者与受访者、公众以及监管权力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新闻规范在生存逻辑下发生实质性位移。

具体而言,传统媒体时代受众的反馈往往离散且滞后(Fengler,2012;Olson,1971:62-64)。然而,数字平台“评论区”“转发键”“一键投诉”等功能的设置,使公众挑战乃至消解从业者实践的合法性(Carlson,2018)成为可能。以微信为例,其后台的投诉机制与朋友圈的社交传播属性,赋予受访者与公众前所未有的反向规训能力,J10所在机构经历的匿名风波便是这一物质力量运作的典型切片:受访者未通过法律或传统的“申请更正”流程表达异议,直接利用朋友圈发布控诉;控诉在社交链条中迅速扩散,并形成巨大舆论压力,最后触发了平台审核机制的介入。值得注意的是,看似简单的“后台投诉”技术设置实际将全景敞视式的监控权力下放给每一个个体,公众只需点击屏幕,便可依据平台模糊的“侵权”定义发起挑战。这种技术赋权直接消解了从业者的专业权威,迫使他们必须在“坚持新闻实名规范”与“保全账号生存”之间做出选择。概言之,由技术界面引发的权力倒置,使得“防御性写作”逐渐成为从业者应对物质规训的核心策略。

如果说互动界面改变了微观的权力关系,算法分发机制则在宏观上影响了新闻生产的后果预期。以长报道为主的非虚构写作依赖完整的语境与沉浸式的阅读体验,而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的物质基础建立在碎片化抓取与标签化推荐之上,后者的逻辑往往将报道从原语境中剥离,甚至会抓取包含“耸动情绪”的关键词制成标签,投喂给本不在目标受众范围内的意外读者。受访者K11的经历生动说明了平台算法逻辑带来的打击。

我们曾经做过一篇稿子,大致讲述了某职业群体的工作热情是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被消磨的。起初,稿子只有1万多阅读量,其实很安全。但“新浪热点”的微博账号,经常会到处抓取数据,它把我们的文章发了不说,还把文章中的一句话做成了tag(标签),最后上了热搜:某职业群体疾病发生率高达XX%。这句话我们在原文中明确写了“源自论文”,但还是遭遇了(职业群体所属单位的)三连问:你们为什么要把这个东西搞上热搜?你们为什么要拿疾病发生率作标题?你们的数据哪里来的?实际上,数据是学者访谈来的,标题不是我们取的,我们更加无意于上热搜,但是我们仍旧成为了唯一受影响的对象:这场闹剧,以我们的账号被封2个礼拜告终。

可见,由算法主导的流量分发完全脱离了创作者的控制,它不仅引发公众基于片面信息的误读,更因流量聚集效应触动监管神经,最终导致机构账号被封禁。这一案例凸显了技术平台作为物质基础的“双面性”——流量与风险并存,甚至风险大于流量。对此,编辑L12指出,尽管非虚构写作机构基本都会建立全平台账号矩阵,但多数平台的功能常被限定为防御性的“声明发布”而非主动推广,其背后是清醒的利益计算。首先,平台的流量分配具有极强的掠夺性。算法推荐带来的巨大流量,往往流向擅长抓取、拼贴的聚合类营销号,原创者收益甚微。其次,算法分发导致了严重的受众错配。非虚构写作机构依赖具备长阅读耐心的目标读者,而算法抓取来的“泛大众”较难转化为深度阅读者,反而更容易因断章取义成为潜在攻击者。因此被抓取文章的收益和责任极不对等,“导流效果微乎其微,但导流风险的概率却很高”(L12)。这种“流量归平台,风险归原创”的残酷现实,为非虚构写作制造了更加不确定的生存环境,从业者无法预知算法下一次会“片面采集”什么,有时便不得不放弃犀利的表达,转而调用更模糊、软性的叙事策略。

(二)难以预料的外部规则

在夏兹金的实践元素分析框架中,显性规则通常被视为指导行动者“如何做”的明文规定。然而当我们置身于中国非虚构写作的田野,却发现从业者所面对的并不仅仅是来自行业内部、逻辑自洽的操作手册(如出版规范),而是一个更为混沌的规则场域。由于非虚构写作往往涉足社会现象的幽微之处,题材选择与叙事尺度常游走于多方利益交织的模糊地带,其规则的边界就极不稳定。具体而言,规则制定主体是多样的,被报道对象(及其所属机构)、相关管理部门、读者等,都有可能基于各自的声誉维护、风险规避或道德情感诉求,向从业者施加干预。

在传统新闻规范中,记者被认为有能力做好事实呈现与语境建构,包括语言表述、角度选择、背景信息补充等。只要事实核查无误,在不实质侵损受访者权益的情况下,后者的主观意愿通常被默认须让位于公共利益或新闻价值。然而当前实践显示,这一规范正遭遇报道对象基于“绝对安全”诉求的强力修正。随着社会整体风险意识的提升,受访者倾向于构建以自我保护为核心的规则体系,并试图将其强加于生产流程之中。J10所经历的匿名风波后续进展提供了观察样本。在机构因主要受访者投诉被迫删稿、匿名重发后,一位在文中仅作背景信息出现的律师也强烈要求隐去真名。值得注意的是,文章并未涉及该律师的负面描述,报道对其形象也无实质性损害;但在其个人设定的规则体系中,“不被卷入潜在舆论漩涡”是最高优先级的利益考量。据同机构作者K11回忆,对方无法提供必须修改的依据,仅反复强调“不想被看见”的个人意愿,在彼时的舆论环境下这样的要求也成为从业者必须执行的指令。

相较于被报道对象的个人规则,来自相关机构的规则展现出更明显的强制介入特征:机构往往具备资源动员能力,能启动法律程序或行政问责实施干预。例如,前述职业倦怠报道所遭遇的报道对象所属单位的严厉质询,便是机构主体运用组织规约对非虚构写作进行的审查;而主管部门的删帖或禁言,则是党报传统下宣传纪律与舆论导向刚性约束的体现。类似地,B2在实习期间也曾经历相关企业以损害声誉为由的起诉威胁。

这些案例都说明,“无害”已不再是公开报道的充分条件,“无异议”才是。面对被报道对象及相关单位对零风险规则的追求,从业者被迫让渡权力,促使新的协商性规范逐渐在行业内确立,即在采写初期便过度承诺匿名保护,或在发布前进行去风险化的自我审查。从业者倾向于剔除可能引发受访者或相关单位不安的细节,即便这些细节对于呈现人物或理解事实至关重要;同时从中国党报的实践传统中调用的生存智慧,也指导他们需要通过维护与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来获取信息空间。

(三)组织目标的重心转移

非虚构写作机构内部“目的—情感结构”的变迁,同样是驱动规范重构的重要元素。在中国新闻业的黄金年代,媒体机构欣欣向荣、媒体人几乎不愁生计(H8)。然而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不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紧张的人才供给面前,目前媒体组织,尤其是非虚构写作机构的重心不可避免地从理想主义滑向生存主义。“目的—情感结构”的变迁,直接导致机构层面对新闻规范的技术操作发生策略性调整;媒体组织层面所发生的这种变化,又成为影响从业者的宏观结构。

机构的生存压力首先体现在对效率的极致追求上,这直接挤压了传统技术规范的生存空间。访谈发现,无论是“背靠媒体集团的”“隶属互联网公司的”还是“因兴趣集合的”非虚构写作机构(L12),都需要走到市场竞争中去。发稿压力是高悬在机构之上的一把剑,“发稿频率变低了、10w+变少了、朋友圈不能霸屏都会影响甲方对我们的定位,机构的效益就会锐减”(H8)。为维持发稿量,大多数非虚构机构普遍采用弹性雇佣模式,大量接收自由撰稿人投稿(H8,L12,M13)。由于所在机构的日更需求,作为编辑的H8需频繁审阅外部来稿:

接收自由撰稿人来稿,最头疼的不是稿件质量的问题,有的写作者还是非常成熟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标准不统一。我们没有办法要求自由撰稿人按照我们的风格来选题、来叙事,所以编辑花大量的时间去筛选稿子,人力成本很高。而且如果频繁拒稿或者要求大改,作者也许再也不愿意合作,错失好稿、好作者是很可惜的。

也就是说,为了维持机构的运转状态,编辑不得不对自由撰稿人的来稿采取更为宽容的接纳策略。这种妥协实质上降低了操作规范的门槛,机构不再强求统一的格式或风格,默许更松散的协作标准存在。即便对于发稿频率较低、追求“凡发必属精品”的机构(L12)而言,有生力量的培养,尤其是编辑岗位,也成为严峻的生存挑战。“和大多数非虚构写作机构一样,我们有实习生,希望能够为签约作者做铺垫。但是实习生们来了又走,留在这个行业的特别少。有时我们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培养他们,或者说,我们这个行当是能够有培养体系的吗?”(L12)她的担忧正反映出非虚构写作领域人才层面的困境。行业不稳定性、职业前景不明朗、没有体系化的培养策略等原因,导致了人才断层和青黄不接成为普遍现象。在缺乏专业人才储备又无培养缓冲期的情况下,直面市场竞争压力的非虚构机构,往往只能选择对稿件质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18)。

此外,非虚构写作机构具有较弱的抗风险能力,经济或法律风险往往会从集体转嫁到个人身上(Neff,2012:3-13),从业者越来越多地被期望独自承担(LuomaHalkola,2016:7-11,47,58)。B2就分享了自己如何“被打破幻想”的经历:

我那时只是实习生,受访者对我们的稿件不满意,觉得有损他公司的声誉就要起诉。明明编辑应该是负责,但当时机构竟然把我推出去了,仅仅派了一个法务帮我,但大部分问题都需要我自己面对。这段体验非常糟糕,我觉得这个理想的团体就像泡沫一样,一下就能戳破。

在传统媒体时代,编辑或媒体单位负责制是保障新闻质量的重要机制;但在市场化和数字化的背景下,这一责任归属操作惯例面临挑战。当“不背锅”成为组织环境中的个人生存法则,从业者在操作层面便会本能地发展出自我保护技术,在规范工具箱中加入免责工具,比如更频繁地使用录音证据、更保守的写作笔法。在此情境下,所谓规范的内涵也就愈发成为批判他者的道德依据,而“不被发现错误”才是应用于自身的规范底线。

深度介入传播过程的技术平台、难以预料的外部规则以及向生存转向的组织目标,这三重力量的交织构成了上述论述的核心。不过在对关键主客观元素进行分析时,其实还有一条若隐若现的线索值得注意:身处不同代际位置、拥有不同资本积累的从业者,在面对共同的结构性压力时受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他们起初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应对策略。正如实践理论的“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 structure)所强调的,社会结构既是行动的媒介,也是行动的结果;社会行动者既受到结构的约束,也通过自身的行动不断再生产和改变结构(Giddens,1984:25-28)。具体而言,非虚构写作机构没有系统化的培训体系,新入场者更多基于个人经验或互联网模仿来理解非虚构写作;而具有较长传统媒体从业经历的非虚构写作从业者,不仅自己接受传统媒体时代所确立的行业规则,还会在实践中通过提建议(N14,Q17)、审核把关(D4)、新人培训(L12)等方式,尝试影响甚至同化新入场者。比如,面对强势的利益相关方,年轻的从业者或自由撰稿人更倾向于采取“顺从与让渡”的策略,将其视作“识时务”的生存智慧。为了避免触发后台投诉机制,T20就会主动给予受访者(尤其是拥有社会声量的受访者)超出常规的审稿权,甚至在非原则性问题上完全配合修改。相比之下,资深媒体人或机构管理者起初往往试图强调传统媒体的专业规范,如坚持实名、不予改稿、拒绝删稿等。随着平台地位提升及封号限流等惩罚机制常态化,这种坚守的成本日益高昂。

在反复的“试错—惩罚”和代际更替中,这些差异化的策略逐渐收敛,并沉淀为基于生存理性的新行业共识。“程序正义”取代事实客观成为核心防御工具,“给受访者看稿”“匿名”等昔日被职业共同体排斥的“越轨”行为,逐渐演变为被默许甚至被鼓励的风控手段;在处理与受访者、读者及平台的关系中,“推进协商”成为非虚构写作从业者在技术操作与认知价值维度上的共识。案例不胜枚举,它们的共性体现在发展趋势上:个体的权宜之计在群体中得到累积、反复验证,就有可能转变为规范工具箱中的标准配置,从而促成新闻规范内涵的光谱位移。

结语

数字浪潮翻涌之际,新闻规范似乎被掩藏,它销声于公众的专业批评中,也在“编辑—作者”“老媒体人—新入场者”等复杂关系的角力间匿迹。然而,身处变革漩涡中的新闻从业者,正以日常实践重绘“应该怎么做”的边界,重新定义自身在公共生活中的位置以及专业新闻在数字时代的权威基础。可以说,新闻规范正经历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变迁。

本文选取非虚构写作机构作为田野,基于夏兹金的实践元素分析框架,突破将新闻规范视为稳定客观规则的静态视角,转而强调其动态性、情境性与协商性。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深度访谈与参与式观察,探讨了数字时代新闻规范的内涵变迁及其流动机制。研究发现,在充满张力的生产情境中,从业者对多元主客观元素的持续协调与博弈,会触发规范内涵的实质性位移。“流动”在此有两重面向,二者的辩证统一不仅解释了当下规范“是什么”,更预示了未来它“可能成为什么”。首先,流动作为一种存在状态,规范的光谱本身是流动的。无论是追求程序正义以避险,还是彰显立场以求共鸣,这些实践取向构成了从业者可灵活调用的“工具箱”,使规范内涵始终处于可被持续定义的开放状态。其次,流动作为一种生成机制,新规范的确立是从个体策略向群体惯习转化的动态过程。从业者在具体情境中发展出的差异化策略,一旦在行业内被持续模仿、扩散并累积至临界值,便会开启从个体“越轨”向行业“新规”转变的制度化进程。换言之,新规范始终处于“正在生成”之中。

需要指出的是,探讨新闻规范的流动并非要对其演变阶段进行严格分期,而是希望强调对新闻规范应有的认识,即规范不是单一、僵化的准绳,而是两端开放的“工具箱”,从业者会根据具体的权力关系与生存情境,灵活调用规范资源以确立行动合法性。本文观察到的变迁现象,也不等同于对既有规范的全盘否定,而表现为具有包容性的结构延展:真实价值、事实核查操作等依然是规范光谱的核心,于“老媒体人”而言更是维护职业权威的重要资源;与此同时,那些曾处于边缘甚至被视为“越轨”的实践,可以通过不断累积进入规范光谱,丰富其内涵并持续调整现行规范的样貌。

数字时代新闻业仍在转型,新闻规范将持续面临“变迁”的挑战。正如不同的实践主体在具体情境中会发展出差异化的协调策略一样,异时空下的新闻生产活动也会呈现出多样的面貌。因此,将非虚构写作作为观察窗口,需审慎区分“普遍机制”与“特殊现象”。例如,“立场彰显”与“作者介入”能成为新规范,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非虚构写作对文学性与作者主体性的天然追求,这未必完全适用于追求去人格化与客观陈述的硬新闻。此外,非虚构领域松散的组织架构与个体原子化的从业状态,也使其规范约束力弱于传统机构媒体。然而,尽管表现形式存异,本研究揭示的“主客观元素挤压—策略生成—制度沉淀”规范流动机制,仍具有普遍解释力。无论是硬新闻还是非虚构,从业者都会被抛入充满张力的总体情境;也许主导这个情境的主客观元素,仍然有外部规则、平台物质、组织目标等。在此背景下,非虚构领域涌现的避险策略,以及老媒体人同新入场者在规范认知上的代际断裂现象,应能在整个新闻行业中引起共鸣。因此,非虚构写作这一实验室所呈现的,是整个新闻业在面对数字化转型与合法性危机时,如何通过复杂协商与博弈重新定义“什么是好新闻”与“如何做好新闻”的缩影。

当然,本研究尚有可拓展之处。其一,本研究聚焦的非虚构写作作为深度报道的延伸,受人工智能技术渗透的程度相对较低。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拓展至数据新闻或社交媒体运营等技术驱动型领域,考察规范流动中可能涌现的其他主客观元素,以及跨文化语境下从业者对规范的多元表演。其二,本研究主要立足从业者实践视角,而新闻教育单位作为制度化知识生产的核心阵地,对规范的阐释同样重要。未来可拓展对文本材料的分析,考察不同历史时期高校如何界定、解读与传播新闻规范,以作进一步补充。

虽然中国新闻界确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框架性文件,但它们所体现的,更多是宏观的政治导向与原则要求,在微观层面缺乏对具体新闻实践的操作性指导。那些本应作为行业指导原则与道德理想的规范,往往仅通行于特定媒体机构内、耳闻于口口相传间,因为新闻业的集体坚持而持续存在。这种规范的“内隐”状态,直接导致老媒体人欲辩无辞、新写作者无章可依。随着警觉的公众、商业创作机构等多元主体竞相入场,直接关乎从业者行为正当性及权威维系的新闻规范,其共识如何书写,又如何在新的传播生态中重新确认与演绎新闻最基本的价值,应当值得新闻业界和学界细细拆解。

本文致谢、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6年第3期。

本期执编 / 赵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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