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签电子买卖合同没有签纸质的是否需缴印花税 (7月12日)
【问】
我公司是上海一家批发企业,日常与其他公司开展货物交易签订的是电子买卖合同,没有签订纸质买卖合同,请问我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签订电子买卖合同而没有签订纸质买卖合同是否需缴印花税?
【答】
你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签订电子买卖合同而没有签订纸质买卖合同的是需要缴纳印花税。
【详解】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税目:合同(指书面合同)-买卖合同;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三;备注: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6年5月8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发布《印花税相关热点问答》第4问“我公司有部分长期客户距离比较远,日常签订的是电子合同,没有签纸质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如下: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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