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开篇先普及一个法律常识:公职人员被查实冒名顶替上学该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出的答案是: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犯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法院给出的,是一个颠法纪的答案。

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01 初一女生冒名上中专

1993年,14岁的初一年级学生“高俊玲”,被按高中毕业身份统招到河北省司法学校(现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读。

一个初中一年级学生,凭什么能被当成高中毕业身份招收到河北省司法学校就读?这其中,充满了诡异。

事实证明,这个“诡异”的背后,是“高俊玲”冒名顶替了高中毕业生高俊玲的身份上的学。

“高俊玲”,是一个实打实的“李鬼”。

她的真名,叫周某。

02 十六岁岁的法官

1995年,“高俊玲”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法院工作。

那一年,“高俊玲”16岁。

一个16岁的未成年少女,居然就这样成了一名法官,恐怕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

但这件“皇帝的新衣”,愣是没有一个“小孩”跳出来,并不小心将真相说出来。

如果参加工作后的周某严格履行着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使命,她冒名顶替上学当法官的过往,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人翻到台面。

问题出在“高俊玲”参加工作后,忘记了初心。

03 因判决造假引出身份造假

2006年,时任某媒体记者的王卫星,发现馆陶县人民法院在两个案件的审理中,作出了四份结果截然不同的判决书。

其中,(2001)馆民初字第235号判决书,同一审理法官,却在同一案号的两份判决书中,出现了两个法官的名字:一份署名高俊玲,另一份署名周某(馆陶法院机关工作人员“三龄一历”名册查无此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群众反映称,判决书中的两个法官名字,其实是冒名顶替的同一人。

经查证,冒用高俊玲身份的周某,女性,1979年生,于1993年冒用高俊玲身份上学时,才14岁,正读初中一年级。

王卫星在调查中还得知,真正的高俊玲,高中考了两次都没考上,或许是身份被冒用的缘故,她后来连自己的户口在派出所里都没找到,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借用杨某娥的身份参加考试、就业。

这个消息,太炸裂了。

04 举报后被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2006年4月25日,王卫星写了一篇《判决书出现“龙凤胎” 法官身份遭质疑》的小作文,通过博客发表在网络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遗憾的是,这么炸裂的消息,居然没有引起馆陶县相关部门和法院的重视。

此后,有群众不断向馆陶县纪委、河北省委巡视组等部门举报周某冒名顶替高俊玲上学工作,任职法官期间徇私枉法等问题。

其中的一份投诉材料称,2017年11月29日,在一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中,高俊玲自己起草、打印,亲笔伪造了李某华、王某民名字和年月日,当日立案、当日结案,造假(2017)冀0433财保154号案件全部卷宗,查封了当事人李某章、佟某华价值六七十万元的房产。

2018年4月,在馆陶县有关部门的要求下,馆陶县人民法院对“高俊玲”的案件造假行为,作出“全员通报批评”处分。

更令举报者寒心的是,针对“高俊玲”冒名顶替上学的行为,馆陶县人民法院以“超越法院监察部门和本单位处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8年6月20日,馆陶县卫生局干部王某生,向县纪委监委提交举报材料,反映周某冒名顶替高俊玲的身份上学和工作。

王干部的实名举报,同样举报了一个寂寞。

证据如此充分,事实如此坚挺,“高俊玲一个冒名法官,一个“李鬼”,凭什么就能受到组织的如此厚爱和宽容?

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交易?

05 纪委查实后受“记过”处分

更让举报者们寒心的是,周某顶替、冒用高俊玲的身份从河北司法学校毕业进入馆陶县法院工作后,在舆论曝光和实名举报中,一路被提拔为审判员、城关镇法庭副庭长、王桥法庭庭长

2018年7月,被举报者“高俊玲”因工作优秀,在馆陶县法院8名助理法官中脱颖而出,被法院党组唯一推荐为全省入额法官。

或许是因为举报得太密集,2018年10月,举报“高俊玲”冒名顶帖的靴子,终于落地。

经馆陶县纪委监委调查,周某冒名顶替“高俊玲”身份上学的举报,属实。

有了纪委的查实,馆陶县人民法院不得不对“高俊玲”进行严肃处理。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所谓的严肃处理,居然是:记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刑法》规定,犯“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最终对“高俊玲”的处理,不是《刑法》说了算,而是法院说了算。

06 假“李鬼”会是哪路神仙的坐骑

更让人万万没想到的一幕,又发生了。

处分期间,高俊玲居然被任命为馆陶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一职。

这个任命,虽然级别不变,但属于重用。

2020年6月,投诉人王某生就假法官“高俊玲”一案,再次向馆陶县纪委监委,以及河北省委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要求开除“高俊玲”公职。

无果!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整顿期间,经举报者向中央督导组等部门持续反映下,“高俊玲”冒名顶替事件终于引起更上一级部门的重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2年6月,河北省委巡视组责令公示注销冒名顶替者“高俊玲”学历学籍,责令馆陶县公安局注销“高俊玲”身份,恢复原本周某的身份。

可即便在省委巡视组的指示下,对“高俊玲”的处理,也仅仅是调整工作岗位,职务降为五级法官助理。

有举报者感慨,古有刑不上大夫,今有刑不上“冒名法官”。

2026年5月,有举报获悉,在馆陶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名册、通讯录、使用的身份证、工资卡、社保卡上,假法官“高俊玲”的名字依然在列。

看来河北省委巡视组的指示,也被当耳边风了。

实处反常,必有妖?

这个“妖”的背后,是“高俊玲”背景太硬,还是因为她是哪路神仙的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