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私人无证医美注射暗藏安全隐患。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名女子经朋友介绍在无证私人工作室注射肉毒素后重度中毒,生命垂危,累计住院治疗82天。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改判无证从业者退还全部医美费用,并追加赔偿,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赵女士经朋友介绍,前往广州一处私人住宅工作室,在男子孙某处接受肉毒素瘦脸注射,共计支付6000元医美费用。经查,孙某无任何医师执业资格,涉案私人工作室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典型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此次违规注射后,严重的不良反应接踵而至。注射次日,赵女士便出现面部红肿、吞咽困难等不适症状,后续病情持续加重,陆续引发视力模糊、头晕乏力、呼吸困难等严重问题。2025年4月29日,赵女士突发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被确诊为肉毒中毒、Ⅱ型呼吸衰竭,同时伴随肺部感染、肝功能不全、焦虑状态等多项并发症,生命一度垂危。
赵女士先后在两家医院接受治疗,累计住院长达82天,直至同年7月21日才顺利出院。即便脱离生命危险,此次非法医美造成的伤害并未消散,赵女士长期存在咀嚼困难、视力模糊、浑身乏力等后遗症,日常起居和劳动能力受限。事故发生后,孙某陆续为赵女士垫付、转账各类费用8万余元,但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赵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该案一审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孙某无证开展医美注射,违规操作造成赵女士人身损害,已构成侵权。经核算赵女士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抵扣孙某此前已支付的费用后,一审判决孙某赔偿10490.27元。同时,一审法院以责任竞合为由,驳回了赵女士退还医美服务费的诉求,未支持其出院后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律师费等多项合理诉求,酌情支持营养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赵女士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纠正了一审多项裁判瑕疵,依法改判维权结果。法院明确,无证医美双方医美服务约定自始无效,赵女士支付的6000元服务费属于财产损失,理应退还,据此判令孙某全额返还医美费用。
同时,二审法院结合医院出院静养医嘱、复诊病历中赵女士持续身体不适、身体机能受限的记录,酌定其出院后30天误工期,依法新增支持出院误工费6655.56元。对于后续治疗费,因暂无实际支出及明确费用依据,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告知可待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同时保留了一审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裁判结果。
最终,经二审法院重新精准核算,赵女士本次事故总损失合计97742.34元,抵扣孙某已支付的80506.51元后,孙某还需另行赔偿17235.83元,同时全额退还6000元医美服务费。(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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