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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7月14日7版

“签合同要合法,该买的保险就去买,这样大家都安心。”

这是洪伟在法院里听到的

最实在的一句话

今天,《人民法院报》

“我和法院的故事”栏目

聚焦汕头法院司法为民实践

以工程承包人的第一视角

刊载他从“赌一口气”到“心服口服”的生动经历

6月的汕头,空气湿答答,热得让人有点烦躁。

最令人气愤的是我被告了,告我的小吴是我雇的一个工人。我想不通,他受伤后我明明已经赔了4万多元,他也签了协议同意不再追究,怎么还能出尔反尔?

事情要从去年年初说起。当时我承包了一个农村自建房工程,让小吴来做木工。原本都好好的,没想到小吴自己粗心大意,在一次施工过程中,没有关闭电锯就直接放下,导致电锯失控弹起,割伤了他的脚。工人受伤,我自然得赔,但小吴拿钱后过了大半年,突然又把我和房屋主人老张起诉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谷饶人民法庭,要求我们赔偿他的损失。我揣着一肚子气到了法庭,结果老张比我还激动。他对法官助理彭耿涛说,他与我有约定,工程开展过程中的所有风险都由我承担。这一点我也是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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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位年轻的法官助理正认真审查我们提交的材料,便先按下内心的烦躁。过了一会儿,法官助理问我有没有给工人买保险?我有点没反应过来,说:“那当然没有,农村做工程哪有那么正规。”

听了我的话,法官助理跟我说:“买个保险就是买平安,你做这么久的工程应该有这个风险意识,也能避免纠纷嘛。”

他接着又跟我说,小吴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起诉我和老张的,如果判决老张需作出赔偿,后续老张还能再起诉我追偿,产生很多纠纷。“不如考虑调解,一次性解决。”法官助理的话说得实在,但我就觉得不应该再赔钱。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都有意在回避这件事,法庭怎么判我就怎么认,反正不可能低头跟小吴和解。

可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特别坚持,兜兜转转,还通过村委会找到老张,再联系到我,多番给我分析里面的利弊。

电话里,年轻干警的声音舒缓且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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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审判程序,法庭一定会审查你们当时签的那个协议是否显失公平。”

“法庭也会考虑原告因自身过错受伤,可能他自己责任更大……这些你都综合考量一下。”

没有想象中的严词厉色,也没有和稀泥,他的每一句话都不偏不倚,带着法庭以前办过的真实案例,直接把诉讼的可能性都摆在我面前,让我自己琢磨。

头顶上的风扇呼呼转着,吹灭了心头的火。说到底,我不是不愿意担责,就是要一个理。现在法庭干警把话说得这么透彻,或许可以相信,即使是调解,也会有一个很公正的结果。

于是,我开始尝试理解法官助理说的那些法理和道理——我跟小吴签的那个协议还作不作数?小吴说如果真的开始鉴定就不接受调解,这个期限还有多久?那几千元钱的鉴定费,多大可能落在我身上?

越想越觉得,法官和法官助理真的有在为我着想,与其赌一口气,不如争取节省一些诉讼成本。当我答复法官助理,愿意接受调解时,我能感受到他也很开心,是在为我开心。

那天,法官居中调解,参考同类型案件的判决,给我和小吴算出一个合理的数字,我当场支付给小吴2.5万元,为那场事故画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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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转头,那个热心的法官助理又旧话重提,跟我说他辅助法官办理过的各类农村建房常见纠纷,让我一定要重视:“虽然你接的都是农村小工程,但也不能总是只讲土规矩,签合同要合法,该买的保险就去买,有个兜底的,你放心、房东省心、工人也安心……”

“我爱听你说实在话。”盛夏之中,我仿佛感到一阵凉风拂过,霎时间神清气爽,豁然开朗。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汕头中院 潮阳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口述:洪 伟(化名)

采写:吁 青 邱梓喆 郑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