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密山市人民法院)
李某与王某系同村毗邻土地的邻里农户。近日,李某认为王某在为自家玉米地喷施农药时,药液顺风、顺水漂移污染到自家的水稻田,造成部分水稻枯死,双方就作物受损原因、责任划分及赔偿事宜产生激烈分歧。李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王某则否认自家喷施农药与李某水稻死亡存在关联,双方各执一词,多年邻里情谊产生隔阂,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乡村和谐与农业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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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立足涉农纠纷季节性强、关乎农耕生产的特点,秉持高效便民原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启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且考虑到双方土地相邻、纠纷根植邻里日常,故委托人民调解员先行介入调解,法官全程跟踪指导。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乡情民俗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法官则从法律层面厘清农业生产侵权责任界定标准,精准把控调解方向,打通“人民调解+司法指导”联动通道。通过法理释明、乡情劝导,双方放下争执,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付义务,隔阂彻底消解,重拾昔日邻里友好。
阡陌之间的田间邻里纷争,看似细碎微小,却一头连着百姓生产生计,一头牵着基层乡村治理的民生根本。相较于对簿公堂,“枫桥经验”告诉我们,多元解纷更加适配涉农案件的特点,既能快速定分止争、不误农时,实现纠纷高效化解,同时,法官与调解员分工协作、法理情三重发力,既能守住法律底线,又能依托乡土人情解开当事人心中症结。裴德法庭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动邻里矛盾就地化解、源头消解,让司法温情浸润田间地头,筑牢乡村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
文字|沈国凤
编辑|刘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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