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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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嫌母亲管得严想换抚养人被驳回#】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案例。夫妻双方离婚后,约定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无需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的权利。但在一次探望中,父亲擅自接走儿子,并以儿子希望跟随他生活,且其具备抚养能力为由,将前妻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男孩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因为父亲会陪他玩耍,不要求他参加辅导班、完成作业,且父亲女朋友做饭更合胃口,而母亲在学习方面对他要求相对严格,限制其吃零食,禁止其喝含糖饮料,且男孩认为母亲对妹妹更好,自己存在感不强。法院认为男孩虽表达更喜欢随父亲共同生活,但综合考虑其意愿形成的背景及原因,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于该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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