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陆火 秦仲海
出品|塔子山评说
“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
2026年7月16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侯志远律师,在其社交平台发出了掷地铿锵的誓言。
前一日,侯志远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参与庭审;
开庭前,侯志远发现十余名未经任何安检即入庭的身份不明人员坐于旁听席、肆意使用手机、翻阅案卷,怀疑相关部门安排“占坑式旁听”的侯志远随即拍摄取证。
结果,法官孙志彬下令法警,将依法监督的侯志远关入法院地下一层的羁押室长达20分钟。
笔者获悉,侯志远当日即委托律师,对法官“滥用职权”开展控告;截至目前,历下区法院未就此次“羁押律师”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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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被关羁押室
根据侯志远律师的讲述,7月15日上午,他作为辩护律师,前往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参与一场庭审活动。
但在进入审判庭后,他发现旁听席位早已被十几名身份不明人员提前占据;
更加反常的是,这些人员手持多份该案内部涉密资料;他们未经任何安检,公然在庭内使用手机、翻阅案卷、私下交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被告人的亲友、案外律师正在法庭外排队安检,部分人员不被允许进入旁听。
侯志远怀疑,这些不明身份人员,是相关部门特地安排进行“占坑式旁听”;
他还认为,这些不明身份人员,在开庭前竟然掌握了属于“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未公开卷宗、未对外公示的案件信息,涉嫌泄露司法秘密。
侯志远律师遂对这一情形进行拍摄取证,并质问“你们是什么人?”“那么多人进不来,你们怎么进来的?”
孰料,侯志远的拍摄取证行为惹怒了法官孙志彬。孙志彬下令法警,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将侯志远关入法院地下一层的羁押室。
被羁押20分钟后,侯志远律师出现身体不适;历下区法院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侯志远送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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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法官被指“滥用职权”
侯志远认为,该案的承办法官孙志彬,采取了“令人无法接受的双重标准”:
一方面,对身份不明、违法获取涉密案卷的外来人员,法官视而不见、默许纵容,任由司法秘密外泄;
另一方面,对依法旁听的人员,却层层设障、限制旁听名额,更将监督“占坑式旁听”的辩护律师关入羁押室。
侯志远说,他的拍摄行为,全程克制,目的仅为留存证据、公开监督不明身份人员的占坑旁听行为,何错之有?何来“扰乱法庭秩序”一说?
知名律师刘昌松在《将依法监督的律师关进铁笼,谁给了法官如此大的权力》一文指出:
律师依法监督庭审乱象,但法庭不纠正自身程序乱象,反而打压监督者、禁锢发声者,本质上是权力的任性越位,是对法治秩序的反向破坏。
事发当日,侯志远律师即在其社交平台发声,要求“追究这个法官对我的非法拘禁行为”,并委托了律师,对法官“滥用职权”开展控告。
侯志远表示,要求历下区法院公开该次庭审及羁押室完整视频录像,公开还原全部事实经过,接受社会监督;
“如我确实扰乱法庭秩序,我出(医)院后立即投案自首;若是孙志彬等人对我非法拘禁,请他们立即向历下区公安局投案!”
侯志远要求对法官孙志彬进行追责,并发出了铿锵有力的誓言:
“势必将你清除出法官队伍!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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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刑辩律师总是被关铁笼?
根据侯志远律师最新发布的消息,事发至今已经三日,历下区法院仍未作出任何回应,“连个道歉都没有!”
面对汹涌舆情,历下区法院不回应、不道歉,生动诠释了这么一句话:当权力习惯了傲慢后,它不会轻易低下那高高扬起的头颅。
事实上,这并非刑辩律师第一次遭遇来自系统的粗暴对待。这些年来,我们多次见到过“法官将律师当作犯罪嫌疑人一般关来铐去”的司法奇观。
2009年7月,律师何云祥因对庭审笔录有异议、拒绝签字,被云南澄江县法官洪猛下令法警铐在法院篮球场上,暴晒45分钟;最终,这名被称为“最牛法官”的洪猛,被撤销庭长职务、清除出法官队伍。
2023年9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淼焱、邹林杉,在湖北随县法院阅卷时,被无端怀疑“违反法院规定擅自录音录像”,经检查手机未发现录音录像内容后,仍被强行关入羁押室,时间长达2个小时。
为何一部分公权力总是想把刑辩律师关进铁笼?
大概是因为,优秀、敢于较真的刑辩律师,是制衡公权力、防止刑罚权滥用的重要社会力量;落实程序正义、守住司法底线、保障弱势个体的基本人权,离不开刑辩律师的长期付出。
亦因此,刑辩律师的执业路途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刁难、污名化甚至粗暴对待,也伴随着他们的执业生涯。
更痛心的是,这些站在对面的神秘力量,大部分来自于与律师一道构成“法律共同体”的公检法部门。
好几年前,就有一名律师跟我聊过:哪有什么“法律共同体”?那只是体制力量的一句口号,更是律师团体的一厢情愿,“律师听话、顺从、配合,那就是共同体;律师不听话、敢监督、敢提出不同意见,那就是对立面。”
我想,司法不该是这个样子,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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