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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柯锦雄(刑辩律师)

作者系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根据我个人不完全观察,凡是存在程序违法的刑事案件,无一例外会在公民旁听问题上做小动作。

越是心虚,越是害怕群众监督。这一次的情况更为恶劣,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将辩护律师关进了铁笼子。

冲突发生在济南历下区法院。7月15日上午,北京王庆律师代理案件被控诈骗一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于这起事关律师执业权益的案件,受到不少律师同仁的关注。

似乎是标准动作,但凡案件关注度高一点,法院的公开就弱一点。据公众号“旁听士”的信息,开庭之前,历下法院在旁听问题上就小动作不断。

先是索要旁听人员名单,由于此前法院曾依据名单,找到其中的律师,让当地司法局一个个通知不许旁听,所以这次辩护律师拒绝提供名单。还有将原本安排的大法庭调整到小法庭,减少旁听席位;开庭当天,辩护律师发现前来旁听的律师和群众还在外面排队等待安检,旁听席早已被十几名身份不明人员提前占据。

这么多年以来,各地法院限制公民旁听的手段基本上没啥创新,无外乎小法庭和占坑两类。已经见怪不怪了,想来引发关注的几率不会太高。

但历下法院还“真他娘是个人才”,给出点新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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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侯志远律师一开始还以为只是普通的占坑,结果发现这些人手上有着多份本案被告人的内部涉密案件材料,不仅未经过任何安检,还能在庭内使用手机、翻阅案卷、私下交流。

侯律师第一时间用手机取证,但被孙法官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扣押手机甚至强行将侯律师带至法院羁押室铁笼子里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分钟。

这种羁押辩护律师的行为,不管时间有多长,其性质的恶劣程度不亚于此前贵州某地警方抓律师一事。

用公众号“诗书茶酒股”的话说:一桩本该阳光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的刑事案件,演变成轰动全网的恶性舆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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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每天在审理的刑事案件数千件,但能引发全网关注的案件少之又少,有些案件在开始之初备受关注,但随着审理期限的推进,关注会日益减少。

注意力是稀缺资源,注定不可能平均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上。而案件一旦有了出人意表的舆情爆发点,会瞬间引发大量关注。关注本身对法院就是一种压力,让法院无法在公众的注意力之外继续搞小动作。

为什么我要说侯律师被关进笼子里也许是个好事呢?原因就在于此,历下法院用自己颟顸制造了矛盾冲突,无意间引爆了传播链条。而在这个时间段里,还有很多案件就因为缺乏关注的导火索,而只是留在的辩护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或者公众号的文字上。

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此前关注度颇高的涉黑案件——南阳冀廷梅案。算到7月16日,不包括此前的分案,此案审理已经128天之久,据估计,算是打破最长庭审纪录的一个案件。

即便有这样一个记录,此案到现在的关注度已经很小了。当初此案被媒体多次报道,“为母辩护”也是引人关注,在分案审理的过程中,法院同样是限制旁听、控制话筒、训诫律师等等,引发了不少审辩冲突。

而主案开庭之前,为母辩护的法官毕祺祺被突然立案带走,而冀廷梅另外一位辩护律师王昊宸因为庭审冲突可能无法出庭,为了解决冀廷梅可能没有辩护人出庭的局面,法院再一次分案。一个被指控被黑社会组织的领导者,不参与这个涉黑组织的主要犯罪审理了,也算是前所未有了。

很显然,法院吸取了此前审辩冲突的教训,主案审理不限制旁听、不限制发表意见时间、不制造庭审冲突,总之一切按部就班。不管台下如何声嘶力竭,我自不为所动,可以说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说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失去了作用,影响不了审判者的内心。

我此前说南阳这个案子开创了司法公开的新形式,但现在我发现他们也是开创的审理的新风格。以尊重辩护权的表面,消解掉辩护权的实质,用冗长的司法程序消耗掉外界的关注,避免舆情的发生,正所谓“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前几天,冀廷梅案分案被告人张好鹏(主案被告人孟相林之妻)突发脑溢血住院,辩护人冯志远律师月月写取保申请,月月不答复。

“尸位素餐,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毫无底线,出离愤怒”,冯律师在朋友圈留下这样一段评价。但即便如此,这样的悲剧能引发关注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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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想,辩护很像一场足球赛,最终的拼的是谁犯错更少。有时候案件不怕对方犯错,不怕对方违法,对手的破绽很多时候就是案件的突破口,更多的关注、更大的压力,会让一些干扰变得更少。而一旦对手不犯错的时候,辩护就像是打在棉花上,也许力度不小,但是对对方的影响不大。

我们无法让一个不听辩护意见的法官听辩护意见,正如我们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当对手已经退出了战场,会不会觉得还在战场上拼尽全力的辩护人像个小丑。

也许吧,但这就是我们该打的仗,即便无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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