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都早。
才进十一月,东北的风就跟刀子似的往骨头缝里钻,地里的庄稼早就收完了,一垄一垄的黑土被冻得硬邦邦的,踩上去梆梆响,像是踩在石板上。村子通往外面的那条土路被来往的马车和拖拉机碾出了两道深深的车辙,冻上以后就跟铁轨似的,人走在上面直硌脚。
我叫赵国栋,那年二十五岁,在部队待了整整七年。
七年前我离开老家柳树屯的时候,还是个啥也不懂的毛头小子,瘦得跟竹竿似的,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的确良衬衫,背着一个破帆布包,站在村口的大柳树下跟我爹妈道别。我爹蹲在路边抽旱烟,一句话没说,烟锅子吧嗒吧嗒地响。我妈拉着我的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反反复复就那一句话:“到了部队听领导的话,别惹事。”我咧着嘴笑,说你们放心吧,你儿子肯定出息。
那年我才十八岁,高中刚毕业,没考上大学。在柳树屯这种地方,没考上大学的年轻人就那么几条路——要么在家种地,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当兵。我选了第三条,想着到部队混几年,见见世面,总比窝在这穷旮旯里强。说句心里话,那时候我压根没想过能在部队待多久,更没想过能提干,只当是给自己找条出路罢了。
谁知道这一待就是七年。七年里我从一个新兵蛋子变成了老兵,又因为表现突出被提了干,当上了排长。消息传回柳树屯的时候,整个村子都炸了锅。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能出一个军官,那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情。我爹破天荒地买了两挂鞭炮在院门口放了,逢人就散烟,笑得满脸褶子挤成一团。
这回提干后部队批了我一个月的探亲假,我就收拾东西踏上了回家的路。坐了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又换了一趟长途汽车,最后搭了一辆顺路的马车,折腾了将近三天,终于远远地看到了村口那棵熟悉的大柳树。
柳树还在那儿站着,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蒙蒙的天空,树下那块写着“柳树屯”的石碑已经让风雨侵蚀得看不清字了。一切都跟七年前差不多,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
我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背着行李大步流星地往村里走,路上碰到几个熟人,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娘。他们眯着眼睛打量了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来,然后一个个惊讶得嘴都合不拢——“哎呀妈呀,这不是老赵家的大小子吗?当官了这是?”我笑着点头打招呼,心里头那股子热乎劲儿就别提了,七年的苦没白吃,总算能给爹妈长脸了。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我妈正在院子里喂鸡,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看,手里的葫芦瓢“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玉米粒撒了一地。她愣了好几秒,然后踉踉跄跄地跑过来,一把抱住我就哭。我妈的个子不高,脑袋刚好够到我的肩膀,花白的头发蹭着我的军装,眼泪鼻涕全抹在我胸口了。
“你个没良心的,一走就是七年,也不说回来看看……”她一边哭一边捶我的背,力道轻得像在掸灰。
我爸从屋里出来,站在门口看着我,嘴角哆嗦了半天,最后只说了句:“回来了?”
“嗯,回来了。”
他点了点头,转过身去,拿袖子在脸上胡乱擦了一把。我知道他哭了,但他这辈子要强,从来不在人前掉眼泪。我妈后来跟我说,我爹那天晚上翻来覆去一夜没睡,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杀鸡,说要给他儿子好好补补。
回家的头几天我哪儿也没去,就在家陪爹妈。帮着劈柴、挑水、喂牲口,干的还是七年前那些活,但心境完全不一样了。以前干这些活觉得苦觉得累,老想着啥时候能离开这个穷地方。现在倒觉得,能蹲在自家院子里劈劈柴,晒晒冬天的太阳,听听我妈在厨房里叮叮当当炒菜的声音,这日子踏实得很。
我妈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都往我嘴里塞,炖鸡、包饺子、烙大饼,顿顿变着花样来。我笑她说你这是要把你儿子喂成猪,她就瞪我一眼,说你瘦得跟猴似的,不多吃点哪有力气带兵。我爸坐在炕沿上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难得地露出了一点笑模样,说部队的伙食不行,还是家里的饭养人。
到家的第三天,我爸让我去镇上买点东西,说是给我置办几件像样的衣裳,回家这段时间少不了要走亲访友,不能总穿着军装到处晃。我想想也是,就骑着我爸那辆老掉牙的二八大杠出了门。
从柳树屯到镇上有十几里路,中间要经过李家庄和王家窝棚两个村子。路不算远,但不太好走,全是土路,坑坑洼洼的。自行车轮胎在这种路面上颠得厉害,屁股都快颠成两瓣了。
骑到李家庄村口的时候,远远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拖拉机,车头掀开着,一个中年人正趴在发动机上鼓捣着什么。旁边还站着几个人,有男有女,看样子是村里的人。那个中年人穿着一件藏蓝色的棉袄,袖子撸得老高,满手机油,急得满头大汗,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我本来都骑过去了,骑出去大概五十米,鬼使神差地又掉头回来了。在部队这些年我学的东西不少,机械维修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排里配备了不少装备车辆,平时出了毛病都是战士们自己修,我这个当排长的自然也学会了。汽车、拖拉机这些玩意儿的发动机原理大同小异,听一听声音,看一看情况,大概就能判断出问题出在哪儿。
我把自行车支在路边,走过去的时候,那个中年人正对着旁边的人发火:“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这破玩意儿早该换了!每次到节骨眼上就掉链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旁边几个人缩着脖子不敢吱声,只有一个年轻姑娘皱着眉说:“爸,你跟拖拉机较什么劲,它又听不懂。”
我走到拖拉机旁边,围着它转了一圈,又弯腰看了看发动机。这拖拉机一看就是有年头的老家伙了,铁锈斑斑,好几处零件都磨损得不像样子。但从声音来判断,发动机本身没问题,启动机能转,油路也通,火花塞点火也正常。
“这拖拉机不是啥大毛病。”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开了口。
那中年人转过头来看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神里带着几分意外和警惕。也难怪,我一个陌生人突然冒出来指指点点,换谁都得犯嘀咕。
“小伙子,你懂这个?”他的语气半信半疑。
“略懂一点,在部队修过类似的东西。”我笑了笑,把军大衣脱下来搭在自行车车把上,撸起袖子走到拖拉机前面。
我让那中年人上车试着发动了一下,仔细听了听声音。发动机哼哧哼哧地转了两圈,就是点不着火,听起来像是供油不畅。我打开油箱盖看了看,油是满的,应该不是没油的问题。顺着油管往下摸,摸到滤清器的时候,手指头感觉到一股湿乎乎的黏腻,凑近一闻,有股铁锈味。
问题多半出在这儿——滤清器堵了。
“有没有扳手和螺丝刀?”我抬头问。
那个年轻姑娘动作最快,跑到旁边的工具袋里翻出了工具递给我。我看了她一眼,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扎着两条麻花辫,脸蛋冻得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正好奇地看着我。
“谢谢。”我接过工具,低头拆滤清器。
拆下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滤清器里头堵满了铁锈和油泥,黑乎乎的一层,油路基本被堵死了,怪不得打不着火。这在老旧拖拉机上算是常见病,用的时间长了,油箱内壁锈蚀的碎屑会随着燃油流到滤清器里,慢慢就堵死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毛病,懂的人十分钟搞定,不懂的人能折腾一整天。
我用螺丝刀把滤清器里的铁锈一点点刮干净,又用化油器清洗剂反复冲了几遍,直到流出来的液体变清亮了才装回去。装好之后又检查了一下油管,确保整条油路都是通畅的,最后把滤清器重新拧紧,拍了拍手上的油污。
“试试。”
中年人将信将疑地上了车,一拧钥匙——发动机“轰”的一声就着了,突突突的排气声在安静的村口传出去老远,尾气在冷空气里凝成白雾,一股一股地往外冒。围观的几个人都发出了惊叹声,那个姑娘拍了一下手,冲我竖了个大拇指。中年人从车上跳下来,激动得不行,两只油乎乎的手在自己棉袄上蹭了蹭,一把抓住我的手就使劲摇。
“小伙子,你可帮了大忙了!这拖拉机要是不修好,咱们村的冬储白菜就全得烂在地里,眼看天就要上冻了,你说急不急人!你是哪个村的?面生得很。”
“柳树屯的,路过。”我笑了笑,把工具收拾好还给那个姑娘,又说了句谢谢。她抿着嘴笑了一下,低下头去,辫子梢在肩膀上轻轻晃了晃。
中年人还要留我吃饭,我说镇上还有事得赶路,穿上军大衣骑上车就走了。骑出去老远,回头看了一眼,那姑娘还站在拖拉机旁边,朝我这个方向望着。北风吹起她额前的碎发,她伸手拢了一下,然后冲我挥了挥手。
到了镇上,我在供销社里转了一圈,买了两件衬衫、一条毛料裤子和一双皮鞋,又给我爹买了条好烟。供销社的售货员看我穿着军装,态度格外热情,一个劲儿地给我推荐这个推荐那个,恨不得把柜台里所有的东西都卖给我。我挑完了东西正准备走,忽然想起那个中年人和那个扎麻花辫的姑娘,忍不住笑了一下。不过萍水相逢,估计以后也不会再见了吧。
我把东西绑在自行车后座上,骑上车子往回走。冬天的天黑得早,还没到家太阳就落到了西山后面,天边只剩下一抹暗红色的余晖,把田野和村庄的轮廓衬得像一幅剪影。冷风呼呼地刮着,我把军大衣的领子竖起来,缩着脖子往家赶。
到家以后我跟我妈顺嘴提了一嘴这件事,我妈正往灶膛里添柴火,听了也没太在意,只是唠叨了一句:“出门在外少管闲事,别啥都往前凑。”我知道她是心疼我,怕我惹麻烦,就笑着说知道了。我妈又嘟囔了几句,说你这孩子打小就爱管闲事,在部队待了这么多年也没改掉这个毛病。
第二天一早,我妈就把我从被窝里薅起来了。
“赶紧洗脸刷牙换衣裳,今天带你去相亲。”她的语气不容置疑,手里还拿着鸡毛掸子,大有我不起床就给我两下的架势。
我一下子清醒了大半,坐在炕上揉着眼睛说:“啥?相亲?妈,我才回来几天啊你就安排相亲?”
“你也知道自己才回来几天?”我妈把一件新衬衫扔到我面前,“你今年多大了?二十五了!村东头你二叔家的柱子,比你还小两岁,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在部队当兵当傻了?再拖下去好姑娘都让人挑走了,到时候你打一辈子光棍我看你后不后悔!”
我知道跟她犟没用,而且说实话,二十五岁在当时的农村确实不算小了。跟我同龄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已经结婚生子,只有我还单着。每次回来探亲,亲戚邻居见了面第一句话就是“国栋啊,找对象了没有”,搞得我都不敢出门。
我只得老老实实地爬起来洗漱,穿上新买的衬衫和毛料裤子,把皮鞋擦得锃亮。我妈还嫌不够,又从柜子里翻出一条我爸当年结婚时戴的旧领带,非让我系上。我对着镜子看了看,镜子里头那个穿着军装外套、打着红领带的年轻人,怎么看怎么别扭,但又不好违抗我妈的意思。
“你三大爷给介绍的,是李家庄的姑娘,”我妈一边帮我整理衣领一边絮絮叨叨,“姓林,叫林秀芝,今年二十二岁,是村里小学的老师,有文化,长得也俊。她爹是李家庄的大队书记,叫林德发,在那一带很有威望。我听你三大爷说,这姑娘眼界高着呢,之前相了好几个都没看上,你可给我好好表现,别丢了咱赵家的脸。”
我一听是李家庄的,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昨天修拖拉机那事儿就是在李家庄村口,那姑娘也姓林?不过转念一想,李家庄好几百户人家,姓林的多了去了,哪能那么巧就是她。我自嘲地摇了摇头,笑自己想太多了。
三大爷骑着他那辆崭新的摩托车来接我们,车后座还绑着两瓶酒和一条烟,一看就是下了本钱的。三大爷在十里八乡是有名的“媒人专业户”,据说光他撮合成的亲事就不下三四十对。他长得矮矮胖胖的,一张圆脸上永远挂着笑眯眯的表情,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三寸不烂之舌能把死的说活了。
“国栋,你小子可算回来了!”他一见面就拍着我的肩膀,力道不小,“穿上这身军装就是不一样,威风!放心吧,有三大爷在,保证给你说个好媳妇!”
我们一路走着,三大爷的嘴就没停过,从女方家的家庭情况到姑娘的性格脾气,事无巨细地讲了一遍。他说老林家祖上是正经的农民,家里条件不错,那姑娘又是文化人,在村里教了好几年书了,长得也周正,就是眼光高。相了好几个都没成,倒不是人家看不上她,是她看不上人家。
“国栋,你那提干的证件带上没有?”三大爷忽然想起这茬,回头问我。
“带了。”我拍了拍上衣口袋。
“好!”三大爷满意地点了点头,下巴上的肉跟着颤了几下,“这可是个硬通货,有这玩意儿,比什么都管用。你想想,二十五岁的军官,在咱们这种地方,打着灯笼都难找!”
快到李家庄的时候,三大爷指着前头一个灰砖青瓦的院子说就是那儿。院门是新漆的,红底金字的对联贴得整整齐齐,门口扫得干干净净,一看就是讲究人家。院子里还停着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在那个年代可是稀罕物件,整个柳树屯也就三大爷有一辆,可见老林家的条件确实不错。
我的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说实话,上了战场我都没这么紧张过。相亲这种事,比打仗还让人心里没底。打仗你知道敌人在哪,相亲你连对方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进了院子,一个中年妇女迎了出来,围着围裙,手上还沾着面粉,估计是正在做饭。她热情地把我们往屋里让,一边走一边朝里屋喊:“老林,客人来了!”
我跟着三大爷进了堂屋,刚跨过门槛,还没来得及看清屋里的陈设,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来——
“是你!”
我抬头一看,对面站着的正是昨天在村口修拖拉机那个中年人——林德发。他还是穿着那件藏蓝色的棉袄,不过这次袖子没撸起来,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惊喜,又变成了某种意味深长的笑。
我也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昨天随手帮忙修了个拖拉机,今天相亲的女方父亲就是人家。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巧得就跟编故事似的。
三大爷左右看看,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看看林德发又看看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们认识?”
“认识认识!”林德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一把握住我的手,比昨天还热情,“就是这个解放军同志!昨天就是他在村口帮我修好了拖拉机!哎呀,我还在想这小伙子是谁家的,长这么精神,又有本事,没想到今天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这话一出口,三大爷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像饿狼看到了肥肉。他拍了一下大腿,哈哈大笑起来:“缘分!这可不就是缘分嘛!老林,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赵国栋,老赵家的大小子!刚提了干,从部队回来探亲的。你看这多好,用不着我介绍了,你们自己先认识了!”
正在这时候,里屋的门帘一掀,一个姑娘端着茶盘走了出来。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我认出来了——正是昨天给我递工具的那个姑娘。今天她换了一身干净的碎花棉袄,麻花辫还是扎得整整齐齐的,脸上薄薄地擦了点胭脂,看起来比昨天更加清秀水灵。
她也认出了我,手里的茶盘差点没端稳,脸颊腾地一下就红了。她低下了头,耳根子都染上了一层绯红,但还是强装镇定地走过来,把茶杯放在我和三大爷面前。放茶杯的时候,她的手指微微有些发抖,茶水在杯子里晃出了几圈细小的涟漪。
“这是我闺女,秀芝。”林德发得意洋洋地介绍。
三大爷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用胳膊肘捅了捅我。我回过神来,连忙站起来跟她打招呼。她抿着嘴笑了一下,小声说了句“你好”,声音细细软软的,跟昨天在村口说话的语气完全不一样,带着几分小姑娘特有的羞涩。
后来聊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就记得林德发特别热情,拉着我问这问那,在部队干的什么、以后什么打算、家里几口人。林秀芝坐在旁边安安静静的,偶尔插一两句话,大多数时候低着头,两只手搭在膝盖上,手指绞着衣角。她偶尔偷偷抬头看我一眼,目光刚一碰上就赶紧躲开,脸又红了。
三大爷那张嘴简直开了挂,把我夸得天花乱坠,什么“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人品端正”,说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我爸我都没见三大爷这么夸过,看来这两瓶酒不是白带的。
中午老林家留饭,林婶子做了一大桌子菜,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酸菜白肉、土豆炖茄子,都是地道的东北农家菜,还特意蒸了一锅大白面馒头。林德发从柜子里翻出一瓶珍藏了好几年的老白干,说什么也要跟我喝两杯。我不会喝酒,但拗不过他的热情,只得硬着头皮喝了几盅,嗓子眼辣得直冒烟。
席间,林德发喝了酒话就更多了,把昨天的事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他说他那辆拖拉机是七三年买的,用了十几年了,各种毛病不断,村里就一个会修的师傅,偏偏前几天走亲戚去了,眼看天要上冻,地里的白菜还等着拉回来,急得他嘴上都起了泡。
“要不是小赵路过,我这白菜就得烂在地里!”他端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这叫什么?这叫缘分!老天爷安排好的!昨天他帮我修拖拉机的时候我就想,这小伙子不错,踏实、有本事,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要是我女婿该多好。结果呢?今天真来了!你说巧不巧?”
林婶子在旁边嗔怪地拍了他一下:“你少说两句,别把孩子吓着。”
林秀芝的脸红得能滴血,筷子都快拿不稳了。她给我夹了一块鸡肉,又飞快地低下头去,小声说了句“你尝尝”,声音小得像是蚊子哼哼。
我看着她害羞的样子,心里头忽然涌起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在部队这些年,身边全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偶尔看到女兵也都是工作关系,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可现在坐在一个陌生姑娘家的饭桌上,看着她低垂的眼睫毛和微微翘起的嘴角,我的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拨动了一下,又酥又麻的。
吃完饭,林德发让我和秀芝到院子里单独说说话。三大爷拉着林德发在堂屋里继续喝酒,临走还冲我挤了挤眼睛,那意思不言而喻。
院子里的阳光很好,虽然天冷,但正午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院角堆着一垛玉米秆,旁边拴着一条大黄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晒太阳。西墙角种了一棵柿子树,光秃秃的枝丫上挂着几个没摘的柿子,红彤彤的,像一盏盏小灯笼。
我和林秀芝并排坐在院子里的长条凳上,中间隔了大概一尺的距离。一开始谁都没说话,空气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大黄狗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继续睡。
还是我先打破了沉默:“你……教书多久了?”
“三年了,”她低着头,手指绕着辫子梢,“初中毕业以后读了两年师范,回来就在村里小学教书。教二年级和三年级的语文。”
“那挺好,”我说,“我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不像我们当兵的,大老粗一个。”
她噗嗤一声笑了,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亮亮的:“你可不像大老粗。昨天修拖拉机的时候,你那手法可熟练了,比我们村那个老师傅都利索。”
我挠了挠头,被她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在部队学的,都是些粗活,不算啥本事。”
“你在部队……过得好不好?”她问这话的时候,声音放得很轻,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关切。
“挺好的,”我说,“习惯了。刚去的时候觉得苦,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训练,跑步、射击、战术,累得晚上躺在床上浑身都疼。但时间长了就习惯了,后来提了干,当了排长,主要是带新兵,比当兵的时候轻松一些。”
她认真地听着,微微侧着头,阳光从侧面照在她脸上,能看清她耳廓上细小的绒毛。听我说完,她低下头想了想,问了一句让我有些意外的话:“那你会一直在部队待下去吗?”
这个问题很实在,实在得不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会问的。但我知道,她不是在打探我的前途,而是在认真考虑一件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她跟了我,未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我想了想,给了她一个诚实的回答:“暂时还会。部队培养了我,我得对得起这身军装。但过几年如果转业了,应该能安排一个不错的工作。到那时候,咱们……”我忽然意识到说了什么,赶紧打住。
她听出了那两个字,脸又红了,把头扭到一边去。大黄狗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晃着尾巴走过来,把脑袋往她腿上蹭。她弯腰摸了摸狗头,借这个动作掩饰自己的害羞。
那天下午我们在院子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说的话不多,但每一句都是实打实的,没有半句客套和敷衍。她问我部队的生活,我问她教书的事情;她说村里的孩子调皮但可爱,我说刚入伍的新兵也一个样。我们像两个在黑暗中摸索的人,小心翼翼地触碰着彼此的世界,看看有没有可以交汇的地方。
临走的时候,林德发把我们送到村口,握着我的手说:“小赵啊,你这小伙子实在,我老林头喜欢。以后常来家里坐,甭客气!”
三大爷骑着摩托车在前面开路,我骑着自行车跟在后面。骑到村口那棵大柳树下,我停下车子回头看了一眼。林家的院子里,烟囱正冒着袅袅的炊烟,在冬日的暮色里显得格外温暖。
三大爷也停下车,回头看我:“咋样?看上没?”
我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但我知道三大爷什么都看出来了,他那双见惯了人情世故的眼睛,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呵呵地说:“缘分这东西啊,妙不可言!你三大爷当了这么多年媒人,今天这事还是头一回遇到。我跟你说,这桩亲事要是不成,你三大爷以后就不干这行了!”
回到家以后,我妈追着我问了半天,我把前后经过跟她讲了。她听完一拍大腿:“这可不就是命里注定的嘛!”我爸在旁边吧嗒吧嗒抽着旱烟,难得地没说什么扫兴的话,只哼了一声说:“那姑娘要是不嫌弃咱家条件,你就好好跟人家处,别三心二意的。”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我隔三差五就往李家庄跑,不是帮林家修修这儿,就是帮林家弄弄那儿。林德发那辆老掉牙的拖拉机又坏了好几次,每次都是我修的。他逢人就说我是他的“专职维修工”,语气里头全是骄傲,好像我已经是他半个儿子了。
村里人见了我都主动打招呼,连村口小卖部的老板娘都认识我了,每次我去都要拉着我唠半天。她说秀芝是个好姑娘,这些年一个人带着一群孩子教书不容易,让我好好待人家。我说一定一定。
那年正月十五,我和林秀芝订了婚。
订婚礼是在李家庄办的,两家人加上三亲六戚坐了满满三桌。林德发那天喝得特别多,脸红得像关公,他拍着我的肩膀,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这辈子干的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在村口坏了拖拉机!”
满桌的人哈哈大笑,林婶子嗔怪地打了他一下,林秀芝在旁边羞得抬不起头来,嘴角却怎么都藏不住笑意。
我看着她害羞的样子,心里暖烘烘的。从修一台拖拉机开始,我的人生就这样拐进了一条我从没想过的岔路。而这条岔路的尽头,是一个扎着麻花辫、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姑娘。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的事情远不止“巧遇”这么简单。
那是我们结婚以后的某一天晚上,秀芝靠在我肩膀上,忽然笑盈盈地问我:“国栋,你还记得咱俩第一次见面那天吗?”
“当然记得啊,”我说,“那天我在村口帮你爹修拖拉机,你还给我递扳手来着。”
她摇了摇头,眼睛里头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像是藏着一个小秘密:“不对,那不是咱俩第一次见面。第一次是我故意去看你的。”
“啥?”我愣住了。
她抿着嘴笑,慢慢跟我说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天的相亲根本不是临时起意。三大爷早就跟林家提过我,说我提了干、人品好、有前途,林德发听了挺上心,但林秀芝一直没松口,说要亲眼看看这个人怎么样。正好那天我要去镇上办事,三大爷提前给林家递了信儿,说我会经过李家庄村口。
林秀芝一大早就拉着她爹在村口等,可她爹那辆破拖拉机偏偏真坏了——这个倒不是演戏。父女俩正着急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不但没绕道走,还主动停下来帮忙。我修拖拉机的那一会儿工夫,林秀芝在旁边从头看到尾,把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你就是故意给我递扳手的?”我瞪大了眼睛。
“那当然,”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但笑起来还是跟当年一样好看,“要不然我一个姑娘家,手边怎么会正好有扳手和螺丝刀?”
“好啊,合着你们全家合起伙来骗我!”我佯装生气地去挠她痒痒,她咯咯笑着躲开了。
“谁骗你了?拖拉机是真的坏了呀!你修好了也是真的呀!”她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顺便考察一下我未来的丈夫嘛。怎么,不行啊?”
我看着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心里头忽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动。这个姑娘,不,这个陪了我大半辈子的女人,从第一天起就这么聪明、这么有主意。她用一台坏掉的拖拉机,给自己挑了一个丈夫。
“那你当时看上了我什么?”我忍不住问。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修拖拉机的时候,我在旁边看。你不光是在修,你一直在跟旁边的人解释这个东西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坏、以后怎么保养。你不嫌烦,也不嫌别人笨,就那么耐耐心心地讲。我当时就想,这个人对陌生人都这么有耐心,以后对家里人一定差不了。”
我沉默了。一个修拖拉机的细节,她自己记了一辈子。
“还有就是,”她脸红了一下,“你穿军装的样子,确实挺精神的。”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安静的夜里传出去老远,惊得院子里的老黄狗汪汪叫了两声。
窗外又飘起了雪花,跟三十多年前那个冬天一样。院子里静悄悄的,月光照在雪地上,泛着银白色的光。院墙上爬着一株老葡萄藤,光秃秃的藤蔓在风里轻轻摇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叫,衬得这夜更加安静。
炉子里的火烧得正旺,映得秀芝的脸红彤彤的。她靠在我肩膀上,絮絮叨叨地埋怨我上个月瞒着她给孙子塞了一笔装修钱,说这样会把孩子惯坏。我笑着听她唠叨,没有反驳。三十多年了,她的唠叨从“你少抽点烟”变成了“你少吃点肥肉”再变成了“你别惯孩子”,内容在变,但语气从来没变过。
我握着她的手,那双当年在寒风中给我递扳手的手,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手背上有了褐色的斑点,手指也因为多年的劳碌微微变了形。但在我眼里,这双手还是三十多年前那双手,灵巧、温暖、踏实。
她还在说个没完,说孙子最近不好好吃饭,说隔壁老李家的狗又咬了人,说村口那棵大柳树今年春天该修剪枝条了。
我听着她的声音,心里头忽然涌起一个念头——
一九八六年那个冬天,在一条尘土飞扬的乡间土路上,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停下车,走向了一台坏掉的拖拉机。那个年轻人当时并不知道,他走向的不只是一台机器,而是他这一生全部的运气和幸福。
炉火噼啪响了一声,溅出几颗火星。秀芝的声音还在耳边响着,像一首唱了三十多年也不会腻的歌。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全文完)
后记:
这是一个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爱情故事。没有轰轰烈烈的海誓山盟,也没有跌宕起伏的爱恨纠葛,有的只是一台坏掉的拖拉机、一次意外的修车、和一个姑娘处心积虑的“考察”。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人们表达感情的方式朴素而含蓄,但那些不动声色的关注、那些假装不经意的靠近,往往比甜言蜜语更加动人。一台拖拉机能修好,一段感情能修成正果,靠的都是同一件事——用心。希望这个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故事,能让每一个读到它的人,想起自己生命中那些看似偶然、实则注定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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