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线索一般是指除人民法院依职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或者其他必要方式调查、被执行人报告以外,申请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提供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网络资金、保险产品等财产信息。这类线索往往贴近实际、精准度高、时效性强,是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打破执行僵局的关键突破口。立足执行工作长远建设,应当聚焦执行财产线索处置核心环节,系统研究线索受理、登记、移交、督办、回复全流程工作机制,走出一条以线索提升效能、以规范赢得民心的执行工作新路径。

01

以集中统筹模式优化布局

构建线索处置工作体系

  针对群众线索提交分散、接收主体多元等,应当架构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标准化、实体化运行模式,依托集中统筹、留痕管理、专人负责等工作思路,重塑线索处置工作格局,有效防范线索处置零散化、碎片化。
  一是统一线索入口,实行集中归集受理。构建“一个中心统筹、多渠道受理”模式,可通过线下窗口、12368热线、邮件、邮寄等方式实现群众提交财产线索统一管理,从源头上保障财产线索全程可溯。
  二是细化台账管理,实现全程留痕管控。建立健全线索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所有线索必须登记、完整录入,做到条条可查询、件件可溯源,让隐性线索显性化、口头线索规范化。
  三是定岗定责定员,压实岗位履职责任。推行线索处置专人专岗、专责专管工作模式,明确专人登记、专人移转、专人督办、专人回复,压实岗位责任,压缩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空间。

02

以刚性制度标准立规明矩

健全线索处置规范体系

  为改变线索处置依靠经验等执行模式,应当锚定线索处置关键环节,梳理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则、刚性化履职要求、规范化操作流程,推动线索处置从“经验驱动”向“制度驱动”转变,形成环环相扣、权责清晰的规范体系。
  一是规范受理,守住首要关口。统一制定线索受理范围、接收标准、材料规范等硬性标准,刚性落实群众线索“应接尽接、依规引导、规范登记”工作要求,常态化规范线索入口管理,夯实处置工作基础。
  二是规范移转,卡牢时限要求。分类建立线索处置刚性时限制度,线索1个工作日内移转承办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查证属实3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紧急线索即接即办,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限。
  三是规范核查,提高处置质量。科学梳理传统及新型财产线索的核查要点、审查标准;区分本地、外地财产线索等各类情形,细化不同场景下的处置流程、核查标准,提升线索核查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是规范督办,压实责任闭环。探索建立临期预警、专项督办机制,对存量积压线索、逾期未结线索、疑难复杂线索实行重点督办、专项推进、跟踪问效,倒逼干警高效履职,实现事事有监管、件件有着落。
  五是规范回复,全面回应群众。严格落实办结必回复,统一回复内容与要素,清晰告知核查过程、控制情况等;实行立案、结案双重告知,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03

以多维赋能举措提质增效

推动线索处置机制迭代升级

  为持续推动线索处置工作提质增效,应当立足执行规范化建设长远布局,配套工作机制,从宣传辐射、监督延伸、责任压实等多维度综合施策,持续丰富线索处置保障支撑体系,实现线索管理运行常态长效、提质创优。
  一是发挥宣传作用,强化外部监督既要讲好典型案例、讲好执行故事得到群众认可,又要围绕财产线索提交途径、材料标准等打造普法内容,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不断优化线索“供应端”。通过流程公示、代表委员实地观摩、新闻发布、典型案例通报、新媒体平台展示等方式,将线索处置置于社会监督视野之下,主动接受群众评判。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扎紧刚性约束。将线索处置规范情况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压实专管员、承办法官、局领导等责任,对不规范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让规范执行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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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6年7月15日第7版

编辑: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