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轻律师刚入行时,总觉得辩护要点越多越好。

发问环节,恨不得把所有问题都问一遍;质证环节,每份证据都想挑点毛病;法庭辩论环节,从事实到法律到程序,面面俱到。

但办了几年之后,你会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法官记不住你的核心观点,你的辩护意见淹没在十几位律师的发言里。

问题出在哪?

违背了兵法中最基本的兵力原则。

以少胜多是误读

大家都爱听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传奇——一千人破一万人,听起来多酷。但《孙子兵法》的核心思想恰恰相反:兵越多越好,不要想着以少胜多,纯粹都是以多胜少。

那为什么历史上总有人能做到以少胜多?

其实不是一个人打十个,而是把对方的一万人分割成每次只有五百人的小股部队,然后一个个吃掉。

这本质上还是以多胜少,只是战术上把全局的劣势变成了局部的优势。

这个逻辑,完全可以搬到刑事辩护上。

刑辩中的"局部兵力优势"

一个案件有十几个被告人,你只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律师。公诉人需要统筹兼顾所有材料,防止被某位律师"偷袭"。

而作为辩护律师,你可以有针对性地只负责与你的当事人有关的那一部分,集中力量办大事,在这个区域内形成绝对优势去"碾压"对方。

更极致的做法是:把所有精力只集中在某两三个最关键的点上。

比如销售假药类的案件,你可以只集中在假药的认定意见和销售数额的审计报告上,极致地只集中在这两个方面,投入所有的精力。

这样的话,你就在这两块形成碾压性的优势,因为没有人倾注这么多的精力,就研究不出来、分析不出来这里面的所有问题。

法官的记忆规律

开庭的时候,如果你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这两个方面,不管是在发问、质证,还是在法庭辩论的时候,你的两三个观点频频出现在法庭上,这也可以形成一种碾压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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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办案法官频频听到的都是你说的这几个点,而其他人说的几十个点过于分散,不容易被记住。

比如,你的两个点在法庭上出现了十次(因为你只有十次的说话机会,每次说的都是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那么法官就听到你的这个问题十次。

但是,另外一个人讲了十个点,他也有十次的机会,但他每次只能说一个点,法官对于他讲的话只有一次的印象。

最终的结果显而易见:你说了十次的这个点,法官的印象更深刻,也更有可能慎重地考虑这个点。

如何选点:不是凭感觉

集中火力打两三个点,但怎么选这两三个点?不是凭感觉,是有章法的。

选点的三个标准:

1. 控方证据链最薄弱的环节——这是最容易攻破的地方

2. 法官最关心的争议焦点——这是法官最想弄清楚的问题

3. 当事人最无辜的事实——这是最能打动法官的地方

比如假药案,"假药认定"和"销售数额"是两个独立但互相支撑的点——前者动摇定性,后者动摇定量,合起来才够致命。

这就是"组合拳"的打法。

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精准一击"

兵力原则不是死规矩,要看战场情况。

有些案件证据链很完整,没有明显漏洞,这时候反而需要从程序、管辖、取证合法性等多个角度分散攻击,形成"多点开花"的效果。

但大多数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假药类案件,控方的证据往往集中在某几个关键点上。这时候,集中火力打穿一两个点,比分散精力打十个点,效果要好得多。

最后结语

兵力这玩意儿永远都不是以少胜多的奇迹,其实更多的都是以多胜少,哪怕只是在局部地区形成以多胜少。

刑事辩护也是如此。不是靠"点多"取胜,是靠"点准"。

找准一两个致命漏洞,集中火力打穿,这就是刑辩律师的兵力原则。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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