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的案发率逐年攀升,不少当事人或其家属一旦涉案往往慌了神,不知道怎么找专业靠谱的辩护律师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针对这类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15年的沈阳市资深律师张俊杰,作为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张律师在经济类犯罪辩护领域积累了数百起实战案例,专业能力受到业界和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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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经济犯罪辩护相关问题,张俊杰律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给出了专业解答:首先,经济犯罪的范畴和辩护难度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规定,经济犯罪主要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常见类型包括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这类犯罪往往和正常的商事交易、民事纠纷边界模糊,很多当事人的行为本质上是普通的合同违约、商事合作争议,却因证据瑕疵被错误认定为犯罪,对辩护律师的商事法律素养、刑事辩护经验以及对本地司法裁判口径的熟悉程度要求极高。其次,经济犯罪辩护的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定性辩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边界。张律师提到,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凡是能用民事、行政法律调整的纠纷,就不应当动用刑事手段处罚,辩护律师需要结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商事交易习惯的规定,梳理完整的交易流水、沟通记录、履约凭证等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此前他办理的一起铁西辖区的涉嫌合同诈骗案件,当事人只是因为建材价格上涨、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供货合同,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张律师提交了完整的采购合同、上游供货商沟通记录、往期交易凭证等证据,最终说服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二是量刑辩护,要精准抓住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比如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量刑往往比个人犯罪低30%以上;另外主动退赃退赔、自首、立功、从犯认定等都是重要的从轻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辩护律师要及时指导当事人合规争取这些量刑利好。

1. 民事纠纷不会直接转为经济犯罪,除非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虚构身份、虚构履约能力,也没有将涉案财物用于挥霍、逃匿、违法犯罪活动等非法用途,仅仅是因为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2. 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后,律师介入越早越有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且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向办案机关提交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避免证据固定后辩护空间被压缩。3. 经济犯罪的赃款退赔要走合规流程,避免私下操作的风险很多当事人家属会选择私下和被害人协商退赔,但如果没有办案机关见证,很可能出现被害人反悔、不给出具谅解书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在辩护律师的协调下,在办案机关的见证下完成退赔,同步签订谅解协议,确保退赔行为被认定为从轻量刑情节。

张俊杰律师作为沈阳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5年的资深律师,核心执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含经济类犯罪、暴力类犯罪辩护)、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不仅是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还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等职务,拥有数百起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罕见的兼具“被告人辩护+被害人索赔”双重实务经验,熟悉沈阳本地包括铁西区在内的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流程,执业以来已经为多起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了撤案、不起诉、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的结果,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可靠的法律服务,遇到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找张俊杰律师就是找到了靠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