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北的暑气还没褪尽,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治河渡镇一带的水渠边,稻秆被太阳晒得发蔫。
年过七旬的邓大爷蹲在烈日下,等着那趟去往县城的公交车。前一阵,他查出重病,急需筹措医药费,这才下定决心去法院起诉,追回一笔几年前的借款。
早年间,邓大爷多次借钱给同村的赵军(化名),对方用牛肉抵扣了一部分欠款,剩余的19600元出具了一张借条。后邓大爷多次向赵军催讨借款,赵军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上的“陌生人”
邓大爷本以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谁知庭审时,局面陡然生变。赵军盯着借条,矢口否认:不是我写的,我没见过这张借条,借条上的“赵小军”根本不是我。
面对这“名字对不上”的难题,承办法官秉持“穿透式审判思维”,坚持“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探求真实法律关系”的司法立场,先是跑去派出所查询,但发现赵军并没有使用过“赵小军”这个名字。承办法官又赶到村里找干部和邻居核实,乡亲们口头都认:“嗯,赵小军就是他的小名嘛。”可真要落笔作证、按手印留书面证言时又犯了难,怕得罪人。几趟跑下来,终究没能形成一份能扛住质证的材料。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承办法官组织了一场调解,希望赵军能够念及同村情谊,主动将这笔救命钱还给邓大爷。
“我去你们村里问了。”承办法官停顿了下,观察赵军的反应。
赵军坐着的身体往前倾了倾,挑衅地盯着承办法官说道:“法官,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你们有证据就拿出来!”
调解室里,邓大爷据理力争,赵军死不认账。眼看着双方对立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承办法官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先将赵军带到了隔壁的办公室。
进退两难的“选择题”
随后,承办法官向邓大爷释明:“目前还有一个办法:笔迹鉴定。”承办法官仔细帮邓大爷分析,“笔迹鉴定结果就是铁证,赵军再也无法抵赖。但是,一般需要你先垫付几千元的鉴定费用,而且鉴定的周期比较长,摇号、审查、采样……一套流程下来差不多要几个月。”
邓大爷沉默良久,迟迟未开口。
承办法官能理解,下定决心不容易。放弃鉴定,近2万元的借款可能再难收回,接下来只能向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能凑齐医院的救命钱;申请鉴定,一个无收入来源、正等着钱周转住院的老人,从哪里再挤出几千块钱的鉴定费用?几个月的时间他又等得起吗?
看着老人那种“想坚持又怕再折腾”的表情,承办法官心想如果机械办案,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程序上完全挑不出毛病,可一个老人的公道,谁来托举?
“我再想想办法。”承办法官安慰邓大爷,“您先回家等我消息。”
旧卷宗里的“铁证”
接下来的几天,承办法官反复翻阅案卷。办案系统的一条关联提示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被告赵军涉其他民间借贷纠纷2件”。
一个念头闪过:有没有在哪份判决书中,他自己承认过“赵小军”就是“赵军”?
这一查,还真让承办法官抓住了线索。在2022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赵军曾出具过另一张借条,上面的借款人也写着“赵小军”,而他在那次庭审中亲口承认,“赵小军”就是赵军。
承办法官立即调取了该案的庭审笔录与借条证据,把两份“赵小军”的签名摆在一起——外观、笔势、结字习惯,高度一致。
比对完毕,承办法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邓大爷的医药费有着落了。
第二次开庭时,承办法官把这份旧卷宗摊开放在赵军面前,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现有比对材料已经在卷,法庭也向你释明过:你若主张非你书写,可申请笔迹鉴定,但你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结合前款案件的自认事实与综合判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你心里要有数。”
赵军不吭声了。这份来自过往案件的自认,就是“关键物证”,直接拆破了他的谎言。
判决书里的“公道”
最终,法院判决赵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邓大爷偿还借款本金19600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邓大爷把最后一页的“法院判决”部分看了一遍又一遍,嘴里反复念叨着:“好,好,好……谢谢你们……谢谢法官……”
邓大爷小心翼翼地将判决书折好,揣进怀里最里层的口袋,撑着伞步履蹒跚地走进雨幕里,搭上那趟回治河渡镇的公交车。
承办法官回到办公室,桌上还堆着厚厚的卷宗。在这座湘北的基层法院里,日常便是如此——多跑几趟、多翻几本案卷,在泥泞和风雨中,在案头的灯光下,替老百姓把那些散落的公道,一点点拼凑完整。
作者 | 杨 娟
吴文韬
编辑 | 杜小爽
一审 | 刘 甜
二审 | 李建喜
三审 | 陈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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