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唐青林 赵佳星(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挂名股东,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原则上不用,但是如果挂名股东存在过错,或者协助了实际股东的违法逃债行为,那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最新司法裁判规则,核心规则如下:
1.原则上,挂名股东只是名义上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和实际股东承担。
2.但是如果挂名股东明知实际股东存在违法的行为,比如抽逃出资、恶意逃债,还帮忙挂名,甚至协助了这些行为,那就要和实际股东一起,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另外,如果债权人有理由相信挂名股东就是实际股东,比如基于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和公司进行交易,那么挂名股东也不能以自己是挂名的为由,对抗债权人的合法主张,要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一、挂名股东担责的法律依据
这是此类案件的核心法律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也就是挂名股东)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你和实际股东之间,私下约定你只是挂名的,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个约定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不能用来对抗不知道这个约定的债权人,因为债权人是看工商登记的,工商登记里你是股东,债权人就有理由相信你是真正的股东。
而如果挂名股东,明知实际股东要利用公司来逃避债务,还帮忙挂名,甚至协助实际股东转移财产、抽逃出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挂名股东就要和实际股东一起,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他的过错,导致了债权人的损失。除此之外,根据2024年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登记信息是具有公示效力的,债权人基于公示的信息,和公司进行交易,受到法律的保护,挂名股东不能以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股东为由,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二、挂名股东担责的司法认定标准
实务中,法院认定挂名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标准:
1.挂名股东是不是知情。也就是挂名股东是不是明知实际股东的违法行为,比如明知实际股东欠了债权人的钱,还帮忙挂名,甚至帮忙转移财产,如果他不知情,只是被冒用了身份,那他就不用担责,但是如果他知情,还帮忙,那就要担责。
2.有没有协助的行为。也就是挂名股东有没有协助实际股东的违法逃债行为,比如有没有在相关的文件上签字,有没有帮忙办理工商变更,有没有帮忙接收公司的财产,如果他只是挂了个名字,什么都没做,那可能不用担责,但是如果他协助了,那就要担责。
3.债权人是不是善意的。也就是债权人是不是不知道你是挂名股东,是不是基于工商登记的公示,相信你是真正的股东,才和公司进行交易,如果债权人早就知道你是挂名的,那你就不用对他担责,但是如果债权人是善意的,那你就要担责。
4.有没有导致债权人的损失。也就是因为挂名股东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得到清偿,比如因为你挂名,导致债权人没办法找到实际股东,或者导致实际股东成功转移了财产,那你就要担责。
三、债权人的举证要点
在这类案件中,债权人的举证很简单,你只需要证明这几点:首先,证明你对公司的债权是真实的,已经到期了,而且公司没办法清偿你的债务。然后,证明工商登记里,这个挂名股东是公司的股东,你基于这个公示的信息,和公司进行了交易,你是善意的,不知道他是挂名的。剩下的,挂名股东要证明他只是挂名的,而且他不知情,也没有协助实际股东的违法行,或者债权人早就知道他是挂名的,如果他证明不了,那就要承担责任。
结合20余年公司法领域的办案实践,唐青林律师认为,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以为挂名股东就没事了,帮朋友挂个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是的,如果你明知实际股东要逃债,还帮忙挂名,甚至协助他转移财产,那你就要和他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人就是因为随便帮朋友挂名,最后自己背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债,非常可惜。而且唐青林律师也提醒,很多债权人也不知道,当实际股东没钱了,还可以起诉挂名股东,因为挂名股东如果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很多债权人错过了这个追责的机会,以为公司没钱了,就没办法了,其实挂名股东如果有财产,也可以执行他的财产。
比如在下列典型案例中:某贸易公司欠了某供应商150万元的货款,一直没还,供应商起诉之后,发现实际股东王某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没钱还债,但是工商登记里,公司的股东是李某,也就是挂名股东。供应商调查发现,李某是王某的朋友,王某因为自己有债务,不方便当股东,就让李某帮忙挂名,当公司的股东,李某明知王某欠了供应商的钱,还帮忙办理了工商登记,而且还帮忙接收了公司的一部分财产,协助王某转移财产。于是供应商起诉了李某,要求李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李某辩称,他只是挂名股东,和他没关系,他没出资,也没参与经营,不用担责。
但是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作为挂名股东,明知王某欠了供应商的钱,还帮忙挂名,协助王某转移财产,导致供应商的债权没办法得到清偿,李某存在过错,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一起,对供应商的150万元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公司法实施后,对于股东的责任更加严格,挂名股东再也不能以为自己只是挂个名,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如果你明知实际股东要逃债,还帮忙,那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挂名股东、公司债务追偿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公司法律师,梳理证据,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为作者完成文章写作时所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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