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跨境大案尘埃落定!瑞银前副总监私吞卖淫团伙1.35亿港元,上诉被高院驳回,获刑10年

一场极具戏剧性的跨境金融案件迎来最终结果。7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正式裁定,驳回前瑞银副总监孙健荣的上诉请求,维持10年监禁的一审判决。这场案件被网友称作典型的“黑吃黑”,一方是手握巨额非法赃款的犯罪团伙头目,另一方是利用专业身份监守自盗的银行高管。

孙健荣任职瑞银香港副总监期间,负责南京特大组织卖淫案头目于全利夫妇的跨境资金打理。于全利团伙长期在内地组织卖淫,非法获利超5.4亿元,后续移居香港。苦于大额资金跨境流转限制,于全利委托孙健荣协助资金转入香港理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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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孙健荣编造跨境汇款方案,诱骗对方分37笔,合计转入1.324亿元人民币。钱款到账后,他并未按约定存入客户账户,而是全部转入自己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为长期掩盖罪行,他持续向受害者发送伪造的银行月结单,制造资金正常保管的假象。

拿到这笔合计约1.35亿港元的赃款后,孙健荣大肆挥霍:在英国购入4处房产,其中包含一栋拥有27套公寓的楼宇;在内地购置两处物业,总值近2900万港元;接连购入法拉利、兰博基尼、保时捷等6台豪华跑车。而根据报税记录,数年之内他合法薪资仅400余万港元,奢靡生活和合法收入形成巨大反差,也成为法庭定罪关键证据。

后续账户更换理财顾问,伪造账单骗局彻底败露。警方调查期间,孙健荣无视香港高院下发的全球资产冻结令,偷偷转移英国房产权益,又新增藐视法庭罪名,被加判6个月监禁。

2024年,孙健荣承认两项洗钱罪,一审获刑10年。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试图主张涉案金额认定有误、量刑过重。但上诉庭明确指出,涉案金额是他认罪阶段已经确认的事实,且作为资深金融从业者,理应察觉资金来源存在重大违法嫌疑;同时他缺乏实质悔罪表现,原审量刑并无不当,直接驳回上诉。案件尘埃落定之后,香港证监会也作出处罚,终身禁止孙健荣再次从事金融行业。

颇具讽刺的是,本案的受害者于全利早已在南京落网,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一边是非法产业积攒巨额赃款,一边是金融精英盯上黑钱实施侵占,两个犯罪群体的碰撞,上演了一出跨境“黑吃黑”闹剧。

很多网友热议,赃款同样属于涉案资产,并不会因为资金来源非法,就允许他人随意侵占。法律清晰划定底线:不管资金源头是否合法,侵占、转移、处置犯罪所得,均会构成洗钱等刑事犯罪。任何人都无权“私吞赃款”,违法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与此同时,案件也敲响跨境财富管理警钟。大量跨境资金交易暗藏风险,金融从业者利用信息差伪造单据、侵占客户资产的行为,严重摧毁行业信任;而试图借助境外账户藏匿非法收入的不法分子,最终也难逃两地司法机关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