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评论人 邓启金
2026年4月22日,辽宁省阜新县法院一份853页的刑事判决书,把一个名字砸进了公众视野——佟钢。
十四项罪名,二十五年刑期,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曾连续五届担任锦州市人大代表、累计纳税过亿、捐款超千万的民营企业家,一夜之间成了“黑老大”。
全案多少被告人被列为涉黑团伙成员?佟钢、前妻王荣丽、侄子佟金国、企业高管、员工等多人。涉及全家多少人?前妻、侄子、前妻的二嫂——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只因在修配厂照顾王荣丽父母、收停车费、做后勤杂务,就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更触目惊心的是办案过程中的伤亡:证人王艳秋猝死;杨宜羁押期间脑出血成植物人;商宝辉羁押期间不明原因死亡。方向华在拒绝配合编造虚假供述后遭刑讯,右眼完全失明。佟金国双腿、臀部留有电棍电灼伤瘢痕,脚趾甲因长时间固定坐姿脱落。刘晓春多颗牙齿脱落、左侧锁骨骨折,被电击舌头。这不是卷宗里的冰冷文字,是活生生的人。
佟钢是什么人?1989年办修配厂起步。2003年,凌海到锦州客运线路“太混乱了”,地方政府希望他出面整合。他出资收购大小客车,挂牌“振兴车队”,市县领导到场剪彩,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乘客说以前上班一个多小时,现在30分钟到站。往后二十年,纳税过亿,捐款1600多万,五届锦州市人大代表,各种“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牌子拿到手软。
就这么一个人,2023年被阜新公安异地抓了。
铁拳注意到一个细节。佟钢被抓之前,锦州和朝阳两地公安已经查过他,结论是“无犯罪事实”或“线索不实”。正规程序走完的结论,有档可查。可这些被查否的线索,后来被辽宁省公安厅原政治部主任王念洪指定给阜新办了。王念洪,辽宁阜新人,在阜新公安系统干了二十六年,一路干到副局长。2025年2月王念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
一条已经查否的线索,凭什么换个人就能重新翻出来当罪证?查否的结论如果是对的,阜新凭什么推翻?查否的结论如果不对,锦州、朝阳是不是失职渎职?总得有一个说法。
再看具体指控。
强迫交易罪,说的是佟钢2003年收车的事。收车是强迫的吗?收车协议都在,价格写得清清楚楚。出庭的“被害人”当庭说自己是自愿的,说“前挤后压”这个词是办案人员教的,说笔录都没敢细看就签了——不配合就要被弄到阜新去。一个人被说成“被害人”,可他自己不觉得自己是被害人,“被害”从哪来的?
非法采矿罪,指控佟钢的矿越界开采。辩护方拿出证据说那根本不是什么越界开采,是废石位移。更关键的是,2023年12月,省、市、县三级审查后,荣基矿业又拿到了《采矿许可证》。一个刚被官方重新认证合法采矿的企业,凭什么在几个月前说它非法采矿?
洗钱罪更离谱。佟钢配合锦州市委专班处置不良资产,接手孟凡明抵押在银行的海域使用权。交易全程在锦州银行和古塔区监委监督下公开进行。如果这算洗钱,主导这笔交易的银行和监委算不算共犯?指挥的人合法,跑腿的人犯罪?
还有蔡咏钢。2020年锦州古塔区法院已经判了他涉黑,二十五年,在佳木斯监狱服刑。阜新办佟钢案,硬是把他从监狱提出来又判了一次。一个人,同一件事,判两遍。生效判决说蔡咏钢和佟钢没有组织隶属关系,阜新的判决说他们有。两份判决至少有一个是错的,可两个法院都盖了章。
刑讯逼供,是这起案件最黑暗的部分。电棍电击,跪地到脚趾甲脱落,眼睛被弄瞎——不是小说情节,是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是驻所检察官拍的照片、是同监室人当庭做的证。还有人死在看守所里,有人成了植物人。一审法院排除了部分口供,但以“入所后难以刑讯”为由保留了大部分——入所前能刑讯,入所后就不能了?看守所的监控是摆设?
最刺眼的是王荣丽。佟钢前妻,1997年离婚,2003年彻底分居、财产分割完毕。她深居简出,吃斋念佛,连楼都很少下。可就因为她名下有一个多亿的存款和房产——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存款1.58亿余元,查封房产10.4万平方米、海域19处总面积422.3公顷——她被判了十七年七个月,财产全部没收。辩方说了一句话:“如果王荣丽名下没有这笔巨额资产……….恐怕很难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
以资产定罪名,以财产定刑量——你有多少钱,你就该有多大的罪。
办案人员“抄家式搜查、掠夺式扣押、无差别冻结”。企业财务账册、公章印鉴被一扫而空,在建房地产项目停工,数千户购房者已支付房款却无法收房,数千名员工失业。黄金、名酒等大量贵重财物被查扣后未登记,至今下落不明。
佟钢冤不冤,每个人心中有称,他的罪与非罪,相信二审法院自会依法裁判。但我想说的是,任何一项公权力,一旦掺进了私利,就不再是正义的化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无数黑恶势力被依法铲除,老百姓拍手称快。但也必须警惕——当运动式“扫黑”成为某些人打击报复的工具,当“涉黑”成为掠夺财产的借口,这把利剑就变成了私器。
已经查否的线索,能不能重新启用?异地管辖是为了防止地方保护,还是为了找“听话”的办案单位?刑讯逼供的铁证,能不能得到彻查?一个已经被判过刑的人,能不能因为另一个案子又被拉出来再审一遍?
这些问题,二审法院不能回避。如果答案是“不能”——不能随便翻旧账、不能以打黑之名行报复之实、不能逼供、不能重复判刑——佟钢案的二审就该有一个说法。如果答案是“能”,那今天可以是佟钢,明天可以是任何一个有资产、有仇家的企业家。
扫黑不能变成洗劫。这是政府机关底线也是做人基本底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治国不应是特色的奢侈品而是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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