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丰顺发布)

关于领取提存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胡玉文、胡玉凡公民:

经多次通知,你们均未在有效期限内前往丰顺县汤西镇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款领取手续。为保障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丰顺段)顺利推进,规范丰顺县汤西镇石江村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关于限期办理征地补偿款有关手续的通知》内容,本府已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和2026年6月25日将应交付给你们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合计人民币拾肆万玖仟叁佰玖拾叁圆整(¥149393.00元)提存至丰顺县公证处。请你们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2031年7月21日止(五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并凭该镇政府出具的征地(拆迁)补偿款领取凭证前往丰顺县公证处办理领款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在规定的时间内(五年内)不领取上述款项,该提存款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通知。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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