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桂林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近期桂林市天气炎热,从早上十点开始,室外温度一度高于33 ℃以上。以桂林市秀峰区环卫工人为例,现在上班时间为7:00-11:00,14:00-18:00,至少有五小时的时间是经历酷暑的,加上户外工作强度大,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者很容易中暑。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 增加高温补贴(秀峰区环卫工人高温补贴仅120元一个月)。
2. 减少白天上班时间,不要以长白班形式排班。例如以5:30 - 10:00,16:00 - 19:30为上班时间。中间酷热时间段10:00-16:00如果有道路必须要仔细清扫,可轮换进行,如采用“1小时轮换制”,即每组连续作业不超过1小时,回休息点补水降温后,再换下一组上岗;或者采用机械作业,用扫地车进行清扫。
3. 为户外劳动者提供空调服、电扇、冰袖等降温工具(工作服的面料不透气,很闷热,更增加了中暑风险)。
4. 按时发放消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绿豆等。
环卫工人为城市“美容”,让市民舒心,希望可以多关注他们的处境,提升他们的待遇,这也是城市文明的一部分。
感谢您拨冗时间查看!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答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建议,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各城区环卫部门主要采取政府直聘或市场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环卫作业。我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督察和考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人社部门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您提出的高温津贴标准问题,涉及一线环卫工人的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及自治区相关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及具体执行标准由人社部门负责监管和解释。我委将继续督促各城区环卫市场化公司严格依法落实夏季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工人的法定权益不受损;同时积极将与人社部门积极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的推进。
二、我委将指导各县(市、区)环卫部门积极探索“做两头、歇中间”的弹性工作机制,结合各路段作业强度和人员配置情况,科学调整各班组在高温预警期间轮换休息频次。对于人行道、背街小巷等区域,引导各县(市、区)学习借鉴七星区、象山区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广小型机械作业设备,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对人工的替代率,减轻一线工人高温时段的劳动强度。
三、我委将继续加强对各城区环卫市场化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防暑药品(藿香正气水、风油精、清凉油等)按需足量发放到位;鼓励结合实际情况逐步优化劳保用品配置,更换新式夏季工装,提高环卫工人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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