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 吴向明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教书育人,从来不止一种模样。能传道、授业、解惑,能用自己所学照亮别人的认知,就是这辈子最好的圆满。
我从小就对讲台有一种特别的憧憬。
想当老师,不仅向往桃李盈枝、春风育人的荣光,不只是贪图那份体面、安稳,更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份心思,多半来自我的父亲——他本身就是一名教师。耳濡目染之下,当老师的愿望,早早就在我心里扎了根。
可人生的事,往往由不得自己。
年轻时我从部队转业,几经辗转,最后被分配去做了司法工作,成了一名法官。整天跟法律条文打交道,伏案看卷宗、坐堂断案子。那时候我常常想,这辈子怕是跟讲台无缘了。那个藏在心底的教师梦,大概只能是个遗憾了。
没想到,命运还是给了我一扇窗。
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上下都在搞普法教育。正好赶上那个法治刚刚起步的年代,县里交给我一项特殊任务:给全县各机关、科局的领导干部讲一堂法制课。
接到通知的那一刻,我心里五味杂陈。一半是激动——盼了这么多年的讲台,居然以这种方式向我敞开了;一半是紧张——我这一辈子读书、当兵、当法官,从没正儿八经站过讲台讲课,真怕讲不好,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为了这堂课,我下了大功夫备课,翻了好多法律典籍和史料,反复梳理讲课的思路。可对着满纸的专业条文,总觉得太生硬、太刻板,不知道该怎么讲,才能让台下的人听得懂、记得住、真正入心。
正发愁的时候,忽然想起从前读书时的画面。
我想起我老师独创的“形象记忆法”。他总能把枯燥的知识变得简单好记、刻进脑子里。物理课上,他讲阴阳两极相遇才能擦出火花;历史课上,他说昨天积累的东西才能奔向明天的山河;地理课上,他讲东西半球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世界。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他编的一个口诀:马克思生于1818年5月5日。老师教我们这样记——“他一出生,就‘一巴掌、一巴掌打得资产阶级呜呜哭’。”几十年过去了,这个画面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那一刻,我一下子想通了:讲课不是照本宣科,而是要用大白话讲深道理,用活办法传正经事。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有点凉,我慢慢走进老党校的教室,第一次正式站上了那个高高的讲台。
台下坐满了各机关的干部,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我。那一瞬间,久违的害羞和紧张一下子涌上来,心里有点发紧。
我定了定神,决定不搞那些难懂的专业术语,从法理的本源慢慢讲起。
我拆开“诉讼”两个字来解释:“诉”,言之于斥,就是说清楚谁对谁错,把纠纷讲明白;“讼”,言之于公,就是凭着公道,分辨是非。人与人之间有了矛盾、吵得不可开交,终究需要一个地方、一套规矩来评判对错——这就是打官司的本意,也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我告诉大家,法律的实施,一是全民自觉遵守,二是司法机关正确适用。守法是底线,用法是准绳,二者相辅相成,才能让法治真正落地生根、彰显公正。
这样一讲,通俗好懂,我的紧张也慢慢缓解了。台下的人听得聚精会神,安安静静,那专注的目光给了我很大的底气。
我渐渐放松下来,越讲越顺。从法律的千年起源,聊到古代法制故事,我特地解释了“衣冠禽兽”和“十恶不赦”这两个词的由来——我说,明代官服文官绣禽、武官绣兽,本是朝廷认证的荣耀,后来官员腐败横行,这词才渐渐变成骂人的话;而“十恶”是古代律法里十种不可饶恕的重罪,像谋反、大逆、不孝、内乱之类,历代大赦都轮不到它们,为的就是守住忠孝人伦的底线。又梳理了道德、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层层递进,互相配合。
我详细讲解了新法和旧法该怎么适用,解释了“从旧”“从新”“从旧兼从轻”这些法理逻辑。我告诉大家,法律看起来冰冷,讲法不讲情,但其实它也有温度、也讲公道:主犯从犯怎么区分、立功减刑有什么规定、依法判罚和酌情从轻之间的分寸在哪里——这些都在法理之内,藏着人间的温情和公平。
整堂课一环扣一环,有根有据,既有法度,也有温度。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等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弯腰向大家道谢的时候,台下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久久不停。
站在讲台上,听着掌声,我心里翻腾得厉害,说不出的感慨。
半辈子追梦,兜兜转转。我虽然没当成专职教师,却终究还是站上了心心念念的讲台。
原来,法官守的是人间的公道,讲台传的是世间的正道。殊途同归,都是凭着真心、传递光明。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教书育人,从来不止一种模样。能传道、授业、解惑,能用自己所学照亮别人的认知,就是这辈子最好的圆满。
心里藏了多年的那个执念,在这一刻,终于放下了,也圆满了——
原来,站上讲台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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