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7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商文娟诉丈夫罗某虐待罪刑事自诉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某因长期多次家暴妻子、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被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通过当事人提供的一审判决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庭审的更多细节。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明确表示,家暴绝非普通家庭矛盾,夫妻争执更不能成为施暴借口。
2011年,商文娟与罗某登记结婚,二人2013年诞下儿子。结婚14年,商文娟长期遭受罗某暴力对待,婚后早期便出现当街被殴打情况,2020年后家暴频次大幅上涨。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罗某先后6次在家中、小区电梯内掌掴、拖拽、抱摔、脚踹商文娟,甚至用被子捂住其口鼻,言语威胁对方。多年来商文娟持续报警,多地派出所留存大量接警记录。公安机关两次开具家暴告诫书,两次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恩施市纪委也因家暴违纪,先后给予罗某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3年12月,恩施市法院向商文娟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明令禁止罗某施暴、骚扰,罗某依旧无视禁令继续施暴。长期暴力造成商文娟闭合性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轻微伤,她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出现情绪紧张时小便失禁的后遗症,同时查出甲状腺结节病变,身心健康遭受不可逆重创。2024年,商文娟选择提起刑事自诉,坚持追究罗某虐待罪的刑事责任,案件于2025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罗某辩称冲突属于家庭矛盾,自身行为是应激防卫,不存在虐待主观故意;其辩护人主张纠纷属于民事家事范畴,被害人存在过错,多数冲突已调解和解,不应追究刑责。罗某还提交材料,试图证明商文娟曾言语、持刀对抗,自身遭受精神压力。法院经完整质证全部证据后认定,结婚证、多段家暴监控录音、伤情照片、医院病历、司法鉴定文书、保护令、行政处罚文书、数十次报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罗某15个月内6次主动施暴,频次高、具备持续性,远超普通夫妻争吵范畴,已达到虐待罪“情节恶劣”的法定标准。
同时法院表示,虐待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更多的是破坏了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的安全感及家庭成员间的信赖扶助关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虐待行为,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信赖关系,给被害方的身心造成长期、持续、隐性的伤害,具有相较于一般性暴力行为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摩擦、争执不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而予评价,也不属于虐待罪的违法或责任阻却事由,亦不能以此减轻行为人的罪责。换言之,无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何种矛盾,亦不论孰是孰非,法律均不允许对家庭成员施以暴力。
本案中,被告人罗某与自诉人商文娟在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产生矛盾实属常情,但应通过沟通、调解等理性、正当的方式解决,而被告人罗某却以长期、持续地施以暴力的方式予以回应,其行为本身即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具有不法侵害性,应当在刑法上给予否定性评价。法院明确,婚姻矛盾不能成为暴力施暴的借口,无论纠纷起因如何,家暴都突破法律底线,被害人争执过错不能减免施暴者刑责,对全部无罪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考虑罗某认可殴打事实、仅对行为性质辩解,法院依法量刑,行政拘留羁押天数抵扣刑期。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罗某采取殴打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维权路上,商文娟曾因网络曝光遭遇网暴指责,多名家暴受害女性专程赶赴恩施为其鼓劲,支撑她坚持走完刑事自诉全程。商文娟表示,此次胜诉不仅是个人维权落地,更希望让更多家暴受害者明白,隐忍不是唯一选择,报警取证、申请人身保护令、刑事自诉都是合法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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