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官司的普通人,心里大多会有一个疑问。法官并没有亲身经历案件全过程,没有亲眼看见事情怎么发生,那判决书到底是依靠什么写出来的。不少当事人以为,法官会完全相信自己口头讲述的全部经过,只要自己有理,多说几遍,就能够赢得官司。现实当中很多案件败诉,根源恰恰就是对这件事理解出现偏差。
首先要讲明白最核心的逻辑,法官判案,不靠个人猜测,不靠道德同情,也不靠当事人单方面口头陈述,主要依靠两样东西:证据,还有现行法律规定。法庭不会天然默认某一方说的就是事实,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没有办法重新还原,法官只能凭借双方提交的材料,去推断最接近客观事实的情况。
很多当事人走进法庭,习惯大段讲前因后果,反复诉说自己有多委屈,把重点放在情绪宣泄上面,却忽略证据提交。口头陈述只能算作当事人自述,如果没有材料进行支撑,单方面的说辞,是不能够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举个很现实的情况,借钱的时候只有口头约定,没有借条,转账也没有备注借款,开庭的时候对方直接否认借钱这件事,哪怕客观上确实存在借贷行为,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诉求就很难得到支持。
证据的类型有很多,书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都算在内。但并不是手里有材料就等于有效证据。提交上来的材料,法官要核实真实性,判断这份材料能不能和案件关联,还要看能不能证明想要说明的事实。一段录音里面只有争吵,没有关键事实确认;一张聊天记录只是闲聊,看不出权利义务约定,这类材料证明力度就很弱。
庭审当中双方还会互相质证,一方拿出证据,另一方可以对这份证据提出不同意见,否认真实性、关联性。法官会综合全部材料,对比双方说法有没有矛盾,证据之间能不能互相印证,剔除不合理、前后冲突的内容,梳理出法律层面能够认定的案件事实。这个事实,不完全等同于真实发生的客观事实,而是依靠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出来的法律事实,这一点是很多普通人很难接受的现实。
事实梳理清楚之后,下一步就是对照法律条文。法官会根据已经确认下来的事实,匹配对应的法律规定,判断谁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哪些诉求符合法律能够支持,哪些诉求缺少法律依据不予认可。判决书里面,也会写明认定事实的依据,以及适用哪条法律,说明支持或者驳回诉求的理由。
网上经常有声音,觉得打官司全靠口才,只要能说会道就可以胜诉。口才只能帮助你把想法表达清楚,却不能替代证据。哪怕表达能力再好,关键证据缺失,依旧很难改变结果。反过来也不要觉得,只要证据齐全,随便说什么都无所谓。庭审上面的陈述也很重要,自己前后说法矛盾,会直接降低自身证据的可信度,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心证。
还有一部分当事人,过度看重情理道德。觉得对方做事不讲道理,违背公序良俗,就一定能够在诉讼当中胜诉。道德和法律并不是完全等同,一件事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不等于对方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法官裁判优先依据法律,道德只能作为辅助考量,不能直接越过法律规则作出判决。
结合现实,给普通打官司的人几条实用建议。
第一,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法官主动帮自己搜集证据。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你提出一项诉求,就要由你来拿出对应的证据证明这件事属实。只有少数特定情形,才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材料,不能等着法官替自己找证据。
第二,整理证据要有逻辑。不要直接把一大堆材料不加排序全部上交,优先提交和案件核心事实相关内容,无关材料尽量剔除。每一份证据简单写清楚想要证明什么,方便法官快速看懂。
第三,开庭发言分清主次。先说关键事实,再说证据,情绪表达尽量精简。不要反复讲无关的生活琐事,长篇大论只会掩盖重点。
第四,理性看待判决结果。拿到败诉判决不等于法官不认同你的遭遇,很大概率是现有证据达不到法律认定标准。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起上诉,不要情绪化质疑裁判。
打官司本质就是用证据还原事实,用法律评判对错。明白法官是怎么形成判决,才能调整自己的诉讼思路,避免陷入认知误区,也能够更加理性看待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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