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某食品经销公司司机郭某偶然拾得一把公司仓库的钥匙,利用仓库管理松散的漏洞,趁着深夜无人值守的间隙,潜入仓库盗窃各类零食,甚至离职一年多后,还在持续作案……

王先生经营着一家食品经销公司,作为某知名零食品牌在湖北省襄阳市的经销商,负责向该区域的大型商超、零食连锁门店等提供食品货物。“我们公司年营业额1000余万元,扣除各项成本,也有盈利。但从2024年开始,公司却亏损了,我们多次梳理账目,也没找到原因。”王先生对此困惑不已。

直到2025年6月6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转运清点货物时发现,已经清点好完整出库的货品,在送往商家后,再次清点时却无故少了几箱。工作人员察觉后立刻着手排查,发现仓库大门无外力撬动痕迹,日间在岗监控也未发现异常,遂调取夜间录像查看,结果发现,就在前一天夜里10点,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SUV汽车来到仓库,手持遥控钥匙直接打开电动卷帘门,将部分零食用小推车转运装车后,迅速驶离。

经辨认,该男子是公司此前的司机郭某,已于2024年4月离职。王先生当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同步抓获了长期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2025年9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郭某2017年入职该公司担任司机,2022年12月,在偶然捡到仓库钥匙后,发现夜间无人值守仓库、相关人员对库存盘点流于形式,萌生了盗窃的念头。此后,郭某频繁趁深夜潜入仓库盗取货物;2024年4月离职后,其非但没有收手,反而利用对仓库安防、货物存放位置熟悉的便利条件,持续高频作案。

经查,直至2025年5月案发,郭某累计盗窃160余次,非法获利136万余元,涉案货物均卖给了李某。

樊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企业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李某明知货物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今年2月,樊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李某提起公诉。6月,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