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建设公司承接分包项目,供货验收后深圳某公司拖欠货款还反诉索赔。道华工程律师团介入,凭借关键证据和专业策略,助建设公司获完全胜诉。

2022年4月,深圳某公司承接某科技公司项目中的货架及高温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后,将温烟感探测系统分包给某建设公司,签订了总价150余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然而深圳某公司资金链断裂,没按约支付30%预付款,直到11月才付首笔40万元。后来经协商,某科技公司代付49万元,某建设公司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但深圳某公司迟迟未付剩余近70万元货款,某建设公司催收无果,委托了在深圳执业的邹俊岳律师所在的道华工程律师团提起诉讼。麻烦在于,深圳某公司反诉称某建设公司延迟交付且产品有质量问题,导致其被某科技公司起诉索赔巨额违约金。
邹俊岳律师接手案件后,道华工程律师团迅速展开行动。团队指导客户全面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证据,像《设备采购合同》及附件、付款凭证等资料都被收集起来,其中验收申请单上某科技公司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成为了证明交付完成与质量合格的核心证据。同时,针对深圳某公司的反诉,律师们深入研究案涉合同条款。他们指出,深圳某公司逾期支付预付款在先,某建设公司依据法律享有不安抗辩权,延迟交付不构成违约;验收单签署后风险已转移,后续质量问题应适用质保条款;深圳某公司被索赔是因其自身负责的货架部分违约,与某建设公司无关。这些分析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一审庭审中,这位律师重点围绕“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验收行为的法律效力、举证责任分配三个维度展开论述,还申请法院调取了关联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证明深圳某公司自身违约在先。二审阶段,又针对深圳某公司的上诉理由进一步强化证据链条。这些动作慢慢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后来,一审判决深圳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建设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违约金,并驳回深圳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某建设公司在本案中获得完全胜诉,不仅追回了全部剩余货款,还抵御了深圳某公司高达156万余元的反诉索赔。
判决下来后,某建设公司对邹俊岳律师和道华工程律师团表示了感谢,他们将相关的证据资料妥善保存起来,也更加重视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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