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看新闻Knews
近日,一起医疗事故的追责引发各方关注。
2024年2月,江西抚州儿科医生韩某在夜班接诊一名2岁呕吐患儿时,未进行腹股沟区体格检查。患儿后因嵌顿性腹股沟斜疝诱发肠梗阻、感染性休克死亡。
相关医疗鉴定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漏诊、延误病情、未及时手术治疗等过错。
此后,医院被判承担85%责任,赔偿患儿家属146万余元。而首诊医生韩某,则先后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二审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韩某公开表示“认可诊疗疏漏,但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医疗领域律师卢意光指出,“严重不负责任”是医疗事故罪区别于普通医疗过失的关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此有专门解释,包括擅离职守、严重违反查对制度、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违反明确规定的诊疗规范或常规等情形。他强调,医疗事故罪认定一般需经鉴定程序,由奇数位资深专家对医患双方争议作出判断,医疗鉴定是判断责任的关键。
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医生则认为,韩某在值班期间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责任过大”,是“承担无限责任”。他指出,医院有无问题、接班医生有无问题、转院后省儿童医院急诊及后续处理有无问题,都需界定清楚。他呼吁,公布更多关键信息。
此外,有观点认为,这起案件的判决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更多“防御性医疗”。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等,那么这种担忧在一线真实存在吗?
张强医生表示,这个事件本身它是有两面性的,如果说确实是医生的这个疏漏,后续的整个流程有问题,最终造成了患儿的死亡,这个我们叫做主观上有恶意的或者是隐瞒的,那就是如果这样的刑事处罚,对整个医疗界是有一个惩戒作用。但是如果说缺乏依据,责任的界定又模糊不清,把它归到一个普通的一线的医生,那可能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会非常大。
一方面,将来可能很多医院急诊可能会推病人,他不敢去做任何处置了。另一方面会导致大量的年轻医生不愿意从事于风险比较高的科室,尤其像急诊儿科这一类,导致医生的培养未来也会面临一些冲击。还有可能会造成“防御性的医疗”,更多的可能是做各种各样的检查,增加了医生、患者的负担,然而这种增加不见得一定对疾病有好处,有时候可能反而会延误病情。
编辑丨周一 安澜 黄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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