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医疗事故的追责引发各方关注。

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江西抚州一名2岁多患儿因呕吐、腹胀等症状,被家长带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接诊医生韩某进行保守补液治疗。早上8点,韩医生完成交班正常下班,后续由接班医生继续保守治疗。当日白天,患儿病情持续加重。下午2点,患儿由家属自行转院至江西省儿童医院。不幸的是,转院途中患儿突发心脏骤停,到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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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医疗鉴定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漏诊、延误病情、未及时手术治疗等过错。医院被判承担85%责任,赔偿患儿家属146万余元。而首诊医生韩某,则先后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二审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很多普通人可能不理解,一起医疗纠纷为什么最后会进入刑事程序?

律师表示,法律责任分为三种:一种是民事责任,也就是通常老百姓说的医疗纠纷;第二种是行政责任,在本案例中,韩医生承担了相应一个行政责任;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就还有刑事责任,也就是本案中涉及到的“医疗事故罪”。可以说“医疗事故罪”是医疗纠纷里最严重的、最顶格的一种处罚的措施。

律师指出,在法律责任中间基本是秉持一个“谦抑性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不是到非常严重的情况是不会启动刑事追责的。

有观点认为,这起案件的判决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更多“防御性医疗”。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等,那么这种担忧在一线真实存在吗?

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医生表示,这个事件本身它是有两面性的,如果说确实是医生的这个疏漏,后续的整个流程有问题,最终造成了患儿的死亡,这个我们叫做主观上有恶意的或者是隐瞒的,那就是如果这样的刑事处罚,对整个医疗界是有一个惩戒作用。但是如果说缺乏依据,责任的界定又模糊不清,把它归到一个普通的一线的医生,那可能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会非常大。

一方面,将来可能很多医院急诊可能会推病人,他不敢去做任何处置了。另一方面会导致大量的年轻医生不愿意从事于风险比较高的科室,尤其像急诊儿科这一类,导致医生的培养未来也会面临一些冲击。还有可能会造成“防御性的医疗”,更多的可能是做各种各样的检查,增加了医生、患者的负担,然而这种增加不见得一定对疾病有好处,有时候可能反而会延误病情。

来源:看看新闻K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