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手机信息、账户流水“开口说话”
——最高检第三评议组在江西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庭上举证详略得当,答辩沉着冷静。”
“讯问质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庭审应对有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在江西省赣州市对一起抢劫、偷越国(边)境案现场听庭,庭后开展评议。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办理案件公诉人见面会并讲话。江西省三级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等部门检察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统一观摩庭审和评议活动,重大犯罪检察业务条线骨干代表和赣州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100余人现场参加评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参加。
做实庭前“潜功”
以证据细节还原案件真相
2025年1月,钟某因经济状况不佳,意图劫取财物,于是在租住的房屋约见被害人。钟某在被害人进入房屋的26分钟内,勒住被害人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并修改被害人手机账户密码,之后高频操作被害人手机劫取资金共计80余万元。钟某作案后,为逃避刑事追究,偷越国境至境外。同年11月被从境外移送我国有关部门。
因该案缺乏直接证据,赣州市检察院在对间接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时,结合抢劫罪构成的核心要素,通过对间接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综合判断,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建立起以间接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再以客观事实判断案件事实的完整证明体系,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扎实基础。
“钟某到案后,对他剥夺了被害人生命的客观行为是如实供述的,但一直辩解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属于事后临时起意取财。本案定性存在钟某行为究竟构成抢劫罪、偷越国(边)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偷越国(边)境罪的争议。我们围绕证据收集,针对钟某作案前经济状况、杀人后劫取财物过程,以及处理财物时间间隔等方面,逐项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取证,证明其主观劫财的故意,为认定抢劫罪提供了支撑。”在最高检第三评议组与办案公诉人见面会上,出庭公诉检察官钟致雅介绍道。
见面会上,丁顺生强调,江西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此次评议活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开展出庭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各项要求,持续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全员听、全员评”,结合江西省检察院“百庭评议、十佳示范”专项活动安排,认真梳理、总结提炼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推动活动走深走实,为全省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评议组组长,最高检原检委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指出,江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准备充分,把去年活动成果、反馈意见落实成效和此次评议活动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并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江西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据了解,2026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听庭评议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百庭评议、十佳示范”专项活动,通过“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评议方式,以“办案出庭—复盘总结—实践提升”为路径,抓紧抓实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做好庭上“显功”
以证据闭环戳破被告人辩解
“你在确定被害人死亡后,做了什么?”
“拿她手机点开账户看到余额上有钱,修改了支付密码。”
“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2025年1月9日0时42分进入出租屋,1时8分被害人手机上的账户操作记录和客户端IP发生变化,从1月9日1时13分开始被害人手机号收到银行卡、个人账户等验证和登录信息62条,这些是否是你操作的?”
“属实。”
庭审中,被告人钟某承认致人死亡、转移钱款和杀人后偷越国(边)境行为,但一直辩称自己无抢劫故意、杀人故意,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
公诉人采取一事一证方式,通过多媒体分类分组举证示证,申请鉴定人出庭阐述鉴定意见,清晰展示案发经过、抢劫事实、主观目的等,层层夯实指控证据体系,构建了完整的证明体系和证据链条,有效指控了抢劫、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同时,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进行有理有据、逻辑严谨的答辩。
受邀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在全程旁听庭审后,从各自视角分享了感受。
“公诉人紧扣非法占有财物这一主观目的,从被告人作案前的预谋、侵害行为与取财行为的紧密联结等入手,还原了为劫取财物而杀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这场庭审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示范。”全国人大代表、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邱联昌说。
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省审计厅派出审计四处副处长桂姣认为,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不实供述,甄别其说辞与客观事实的矛盾漏洞,运用转账流水等客观书证,精准指控了抢劫犯罪事实。同时,她建议加大普法教育,让司法案例走出法庭,切实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线上线下证据,精确认定作案时间到分钟,将罪恶清清楚楚进行了还原。建议检察机关多开展庭审旁听和评议活动,特别是邀请企业家、青年创业者和员工走进来,让更多人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总商会副会长、赣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彬表示。
做深庭后“复盘”
以众智促学促改促建
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评议会上,最高检第三评议组围绕出庭情况进行点评。
“庭前工作扎实,发出了70余条的引导取证提纲,完善证据链条,庭上举证详略得当,答辩沉着冷静。建议完善公诉意见书分层论证犯罪构成等。”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薛青松在点评时说。
“公诉人庭审节奏把控得当,对争议焦点逐一回应,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素内容完备,申请鉴定人出庭帮助解答了辩护人对鉴定意见的质疑,效果良好。建议庭审讯问注重细节,对不合理的辩解进一步追问,驳斥被告人的辩解漏洞。”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表示。
全国十佳公诉人、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三部副主任黄奕玮认为,庭审充分展示了公诉人间接证据体系的构建能力、证据运用能力,从大量电子数据中抽丝剥茧,让手机里的信息、账户里的流水“开口说话”,庭上应变灵活,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补强了鉴定意见的说服力。
“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讯问、举证、质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庭审应对有力。江西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人员线上同步观摩参与案件庭审评议活动的做法,值得肯定。”高景峰对检察官出庭履职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后,建议从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举证提纲的完善、引导侦查取证实质化运行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通讯员:刘宇
编辑:常璐倩 蒋玘瑞 袁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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