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8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四川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2016—2026)”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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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截至2026年6月,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737件,其中:刑事案件11145件,民事案件7988件,行政案件8504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00件;一审案件24942件。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3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四川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一审审理污染环境案件1441件(以下案件数量均为一审案件数)。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审理盗伐、滥伐林木、森林草原失火等案件4225件6170人、非法采矿案件709件2201人、非法捕捞案件3201件6096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973件13865人,审理涉耕地保护案件4203件、涉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522件,关停小水电69座,退出矿业权21宗。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审理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案件3000余件,出台“双碳”服务保障意见,设立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

省法院及22个中院、122个基层法院均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专门审判团队。精选员额法官441名,充实法官助理302名。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综合办理”机制,出台规范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实施办法。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审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1236件。组建179名专家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出台服务美丽四川建设、黄河流域保护等司法政策文件,制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量刑指引、生态修复基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与重庆、陕西、甘肃等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共同守护长江、黄河、青藏高原、大熊猫国家公园及川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省内推动建立“一园三江”环境司法协作体系,出台“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意见,全省法院结成“纽扣法庭”73对。深化府院联动,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

出台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导全省22家中院成立生态文旅司法协作联盟,常态化开展“安逸四川·司法同行”专项活动。构建以“绣蜀”总品牌为引领,涵盖“纽扣法庭”“四圈四同”“云上金顶”等十大区域特色品牌的“1+10+N”环资司法品牌矩阵。“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第三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等会议在川举办。做实生态普法宣传,定期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统筹重要节点集中普及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