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烤箱买回来整整两年,用过不超过五次。
第一次做戚风,蛋糕塌了。
第二次做戚风,又塌了。
第三次我换成了曲奇,烤出来一坨不明物体。
然后烤箱就一直在厨房角落吃灰。偶尔用来热一下剩菜,心里安慰自己:“也不算完全浪费。”
直到有一天翻到一个巴斯克芝士蛋糕的方子,操作步骤短到我以为是漏写了什么。抱着"反正也失败那么多次了不差这一次"的心态试了一下,结果一次就成。
我突然意识到——之前不是我的问题,是我一直在新手村挑了个中级副本硬刚。
从那之后我开始重新认识烘焙这件事。
如果你也是一台烤箱买回来做了两三次就再也不碰了,下面这三款是我实践下来成功率最高的。不讲究卖相,不需要技术,就是单纯地把材料混在一起、扔进烤箱、等它变香。
先说巴斯克芝士蛋糕。
它的做法简单到让人怀疑人生:奶油奶酪搅顺,加糖加鸡蛋加淡奶油加一点点淀粉,每加一样东西搅匀就行。不需要打发,不需要分离蛋清蛋黄,倒进模具塞烤箱。
唯一要注意的是温度——220 度,烤到表面黑褐色。第一次做的时候我盯着烤箱里那个发黑的表面,以为自己又翻车了。结果放凉冷藏之后切开来,里面是半流心的质地,奶香浓郁得让人想骂人——怎么没有早点发现这种东西?
现在它是我最常做的。朋友来家里,烤一个提前冷藏好,吃完饭端出来切片,大人小孩都能吃得很开心。
如果不想等冷藏,蔓越莓曲奇是更快的选择。
之所以说它适合新手,不是因为有什么捷径,而是因为它的容错空间大。黄油稍微打发过头了、面粉多了几克、烤的时间长了两分钟,出来的成品区别都不大。
黄油软化后和糖粉搅匀,加蛋液,筛入低筋面粉,扔一把蔓越莓干,揉成面团整形冷冻,切片进烤箱。听起来步骤多,其实连贯做下来半小时左右。
烤的时候厨房里那股黄油香,会让你觉得今天下班回家做这件事,比躺在沙发上刷一小时手机值。
还有一款我做得比较多的,是酸奶纸杯蛋糕。
做它的原因很朴素——前面两款热量都不低,有时候就是想解个馋又不想太有负担。用浓稠酸奶代替大部分油脂,做出来是那种轻盈绵软的口感,像咬一口湿润的云朵。
纸杯还有一个好处:定量。不用担心切蛋糕的时候"哎呀再切薄一点",一个吃完刚好,两个也不至于有罪恶感。
新手如果从来没打过蛋白,这个方子刚好可以练手。唯一会翻车的环节就是蛋白翻拌——不要画圈搅,从底部往上翻,动作轻一点,蛋白没消泡蛋糕就是蓬松的。
算下来这三款,几乎就是我每个月的固定轮换了。
不复杂,不花哨,但它让我觉得——原来烘焙这件事,不需要那种精致到每一克都要精准把控的仪式感。它也可以是下班回家后,随便搅和搅和,然后安静等烤箱里的香味飘出来。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不是"你看我多厉害",而是"这一小块东西是我做的,还挺好吃。"
烤箱买回来就是拿来用的。哪怕先只做一款,哪怕做出来表面有点黑、形状有点歪。能吃的、香喷喷的,就成功了。
你的烤箱还在吃灰吗?挑一款,这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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