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告訴我們,社會制度的演變大體是由封閉走向開放,從獨裁趨向自由。雖然過程中常出現反覆與倒退,但總體方向並未改變。今天,只有少數國家仍以法律強制人民信奉官方宗教,例如沙地阿拉伯、馬爾代夫、阿富汗;其他信仰的人只能在私人地方低調祈禱,不能公開傳教或舉行崇拜。朝鮮的「主體思想」也類似,但外國使節及遊客尚可在官方監控的宗教場所活動。歷史上唯一以憲法明文禁止一切宗教活動的阿爾巴尼亞,也在1991年共產政權倒台後恢復宗教自由。 然而,專制單一與自由多元孰優孰劣,取決於社會的核心價值。作為基督徒,我從人靈得救、出死入生的角度出發,選擇擁護自由與多元的社會。原因有三:第一,開放社會不阻擋福音傳播,讓所有人有機會接觸真理;第二,信仰本是內心的自主決定,法律只能控制外在行為,不能改變內心;第三,耶穌基督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馬爾谷福音16:15),開放社會更符合天主的旨意。 有人會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豈不是封閉的信仰社會?的確,天主曾要求以色列人不可追隨別神(申命紀6:14-15),但那是特殊時期,為了讓救主耶穌基督從亞巴郎家族誕生,應驗聖約。自基督降生後,救恩普及萬民,以色列也逐漸開放,今天以色列國在法律上保障宗教自由,人人都能聽聞福音。這正體現了天主的旨意: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需要因信耶穌基督蒙救贖,成為義人(羅馬書3:23)。因此,人若聽到福音,實在應該慶幸;而支持開放多元的社會,正是讓更多人得著這份福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